连平县内莞镇横水村风貌提升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源市发布时间:2024-08-13来源: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项目名称: 连平县内莞镇横水村风貌提升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规模: 1、横水村村道沥青铺设建设工程:包括丰山到三剪桥沥青路面铺设、道路美化提升等;2、横水村“四沿”地带外立面风貌提升建设工程:包括莲塘、马口头、白围下、丰山、李屋、山下等经济社;主要建设内容:外立面风貌等提升;3、横水村四小园建设工程:包括横水村区域范围内安装围栏,不锈钢篱笆,用于圈养家禽和菜地划分等;4、横水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括围绕全村区域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提升等;5、横水丰山现代产业园孵化基地:包括围绕产业建设,打造文创特色示范片区,完善周边基础配套等;6、横水河生态河堤改造提升工程:包括横水河三剪桥至白围下桥农业产业路建设等
  • 范围: 1、横水村村道沥青铺设建设工程:包括丰山到三剪桥沥青路面铺设、道路美化提升等;2、横水村“四沿”地带外立面风貌提升建设工程:包括莲塘、马口头、白围下、丰山、李屋、山下等经济社;主要建设内容:外立面风貌等提升;3、横水村四小园建设工程:包括横水村区域范围内安装围栏,不锈钢篱笆,用于圈养家禽和菜地划分等;4、横水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括围绕全村区域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提升等;5、横水丰山现代产业园孵化基地:包括围绕产业建设,打造文创特色示范片区,完善周边基础配套等;6、横水河生态河堤改造提升工程:包括横水河三剪桥至白围下桥农业产业路建设等。( ; 1)设计部分: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负责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成果送审图机构审查等,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2)施工部分: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修复及竣工文件编制等。(3)设计、施工过程包含的其他工作。(4)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允许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时,要求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包括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实施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项目管理和配合移交场地、提供检测条件及辅助设施、相关资料等服务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连平县内莞镇横水村风貌提升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连平县内莞镇横水村风貌提升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公示标题:连平县内莞镇横水村风貌提升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4-08-13 15:52:18

公示结束时间:2024-08-16 23:59:59

公示发布时间:2024-08-13 15:52:18

公告内容

连平县内莞镇横水村风貌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EPC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连平县内莞镇横水村风貌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EPC总承包 ,于 202 4 0 8 13 10时00分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分中心,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及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完成了本项目的开标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连平县内莞镇横水村风貌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EPC总承包

建设单位

连平县内莞镇人民政府

第一中标候选单位

(主)广东桦杰园林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成)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

98.62

报价下浮率

建安费报价下浮率: 0.80 %

设计费报价下浮率: 0.80 %

总承包项目经理

姓名:田好国

证书编号: R00020163B0159

施工项目负责人

姓名:庄鸿辉

证书编号 :粤 2442021202216914

设计项目负责人

姓名:田好国

证书编号: R00020163B0159

第二中标候选单位

(主)中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河源城建市政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

89.74

报价下浮率

建安费报价下浮率: 1.33 %

设计费报价下浮率: 1.33 %

总承包项目经理

姓名:邬汉镇

证书编号:粤中职证字第 0900102555165 号

施工项目负责人

姓名: 周晶

证书编号:粤 24420102011013117

设计项目负责人

姓名:邬汉镇

证书编号:粤中职证字第 0900102555165 号

第三中标候选单位

(主)中水京林建设有限公司

(成)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

87.98

报价下浮率

建安费报价下浮率: 1.25 %

设计费报价下浮率 1.25 %

总承包项目经理

姓名:李鹏飞

证书编号:豫 241151577001

施工项目负责人

姓名:李鹏飞

证书编号:豫 241151577001

设计项目负责人

姓名:陈昭辉

证书编号: 00015884

工期

总工期为 180 天,其中:

①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 2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②施工工期: 160 天(以建设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开工通知书指定之日算起)。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要求: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及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公示时间

202 4 08 14

公示截止

202 4 08 16

监督单位

连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0762-4282792

202 4 08 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相关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zip 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