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从镇汾江南路以西、新吉路以南地块1.5级开发项目施工评标报告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6-03-25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 项目名称: 乐从镇汾江南路以西新吉路以南地块1.5级开发项目施工
  • 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规划总用地面积为5423.12m2,总建筑面积为5025.62m2,其中,4464.74m2地上三层1栋建筑物、560.88m2地上二层2栋建筑物及相关配电、给排水、消防、防排烟等安装等主体工程,室外道路工程、室外给排水等。2.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它3.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 范围: 本招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道路工程等。具体工作内容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乐从镇汾江南路以西、新吉路以南地块1.5级开发项目施工

标段(包)名称:乐从镇汾江南路以西、新吉路以南地块1.5级开发项目施工

评标结束时间:2026-03-24 14:58:30

公告内容

乐从镇汾江南路以西、新吉路以南地块 1.5级开发项目施工

评标报告

2026年03月24日

一、项目基本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本项目的评标工作由招标人(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房地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 5名评标专家和0名招标人代表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评标委员会组长:***

评标委员会成员: *** *** *** ***

三、 开标记录

详见开标情况登记表。

四、评标工作

(一) 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二) 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如下程序进行了评审:

1、 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被否决投标的情况详见本报告 “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1)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形式评审。经审查, 7 投标人的形式评审结论为合格, 0 投标人形式评审结论为不合格。详见《形式评审汇总表》。

2)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的投标人进行资格评审。经审查, 7 投标人的资格评审结论为合格, 0 投标人资格评审结论为不合格。详见《资格评审汇总表》。

3)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经审查, 7 投标人的响应性评审结论为合格, 0 投标人响应性评审结论为不合格。详见《响应性评审汇总表》。

2、详细评审(【初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3且≤7个时适用】)

1)总体详细评审情况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对 所有有效投标人的 技术标、资信标、经济标 进行综合评审打分 ,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1 个中标候选人。

2)风险控制价设置情况

☑本项目设置风险控制价,风险控制价为9380635.44元。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仍参与经济标的计算。经评审,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的单位如下: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1

广东汉容集团有限公司

10558181.53

2

佛山市南海建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679577.15

3

广东鑫方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493068.98

4

广东金聪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0719313.98

5

广东昌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458856.33

6

广东鸿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586874.80

7

佛山市百昌恒嵘园林有限公司

10631018.62

3 )执行中小企业优惠政策情况

☑本项目不执行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详见《技术标评分汇总表》、《资信标评分汇总表》、《经济标评分汇总表》。

4 )算术性修正

本次评标无需进行算术性修正。

5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本次评标无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6 )表决情况说明

本次评标无表决情况说明。

五、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本项目无否决投标情况。

六、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本项目评审过程并未发现投标人之间存在围标、串标的情形。

七、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详细评审的的投标文件进行汇总得分,并进行排名。详见《综合得分汇总表》。

八、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推荐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元)

综合得分

第一 中标候选人

佛山市百昌恒嵘园林有限公司

10631018.62

98.21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乐从镇汾江南路以西、新吉路以南地块 1.5级开发项目施工

评标委员会

2026年03月24日

相关附件

评标报告(脱敏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