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广深科创走廊东部产城轴科创孵化基地配套设施项目勘察评标报告

东莞市发布时间:2024-10-23来源: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广深科创走廊东部产城轴科创孵化基地配套设施项目勘察
  • 项目地址: 常平
  • 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共包括建设10条道路,总长度约5864米 ; 准) 招标内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广深科创走廊东部产城轴科创孵化基地配套设施项目勘察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勘察:包括对道路影响范围进行岩土工程勘察、测量、物探等,提供设计、施工所需岩土参数、对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广深科创走廊东部产城轴科创孵化基地配套设施项目勘察

标段(包)名称: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广深科创走廊东部产城轴科创孵化基地配套设施项目勘察

评标结束时间:2024-10-23 13:52:10

公告内容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广深科创走廊东部产城轴科创孵化基地配套设施项目勘察 评标报告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广深科创走廊东部产城轴科创孵化基地配套设施项目勘察

(2)建设地点:东莞市 常平

(3)建设单位: 东莞市常平镇工程建设中心

(4)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众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共包括建设10 道路,总长度约5864米。其中城市主干路包括:口岸大道(长度约为1030米);城市次干路包括:天鹅湖路(长度约为763米)、振兴路(长度约为682米)、荔园路(长度约为976米);城市支路包括:长岭路(长度约为208米)、站前西路(长度约为170米)、站前纵一路(长度约为962米)、站前横一路(长度约为580米)、天鹅湖南路(长度约为296米)、木棆市场路(长度约为197米) (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

本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暂定 33247.0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7533.83万元。(具体项目投资额以最终批复为准)。

6 勘察服务期限:

6. 1 勘察周期:30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对勘察成果的审核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的时间)。自收到经招标人审核确定的地形测量及地质勘察技术要求后2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勘察成果,经招标人审核确定后1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正式的地形测量及勘察报告(不包含招标人对勘察成果的审核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的时间)。

6. 2 配合服务:自取得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7)投资金额: 33247.09 元。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广深科创走廊东部产城轴科创孵化基地配套设施项目 勘察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工程勘察:包括对道路影响范围进行岩土工程勘察、测量、物探等,提供设计、施工所需岩土参数、对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作内容包括收集已有资料、制定勘察纲要,对设计道路沿线进行地形地貌测量,调查设计道路沿线地下管线分布和其它障碍物及基岩的空间分布,对设计道路路线进行地质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办理勘察报告备案,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立项、审批和施工图审查方面等手续。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专家四、专家五、专家六、专家七;

(三)开标记录:

1、2024年10月22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7)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单位共5家,通过系统辅助审查及人工核查的投标单位共5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由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5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唱标,5家投标单位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勘察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本次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5、招标人将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数据打包。

6、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1

深圳市长勘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2

广东省岩土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3

韶关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4

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

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五)废标情况说明: /。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 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 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2.1.1

2.1.3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 项目名称、 勘察服务期限 质量要求 安全目标;

b .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 代理人 的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齐全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单位章”及“签名”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 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署 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 委托 书上使用 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 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6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 )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 符合招标 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 )同一投标人 提交两个 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 3 投标文件 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投标文件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4款否决投标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 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 项目名称、 投标 总报 (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与“勘察费用清单”中的投标报价 一致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 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 代理人 的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齐全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单位章”及“签名”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 大写金额 能够确定 具体数值

5 )同一投标人 提交两个 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如有)、勘察 资质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 或第 1.4. 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方案一:

技术建议书: 35

主要 人员: 20

技术 能力: 10

业绩: 25

履约信誉: 0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评标室开启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无需到场参会。

1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 报价信封 文字报价

2 )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的确定

下浮率在开标前在评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以 0.1% 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 31 个球,每个标段各一次性摇出 3 个球(摇出的珠不放回),摇出 3 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下浮率摇珠浮动区间为: 0%~3% (区间差值以 3 5 个百分点为宜)),摇出 3 个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 0.001 %)。

②最高评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 1- 下浮率)

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其评标价得分为 0 分。

3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最高评标限价下浮 2 % ,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 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 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除此之外,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 任何 因素发生变化

注:最高评标限价、 评标基准价 的计算均 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 =100% ×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续上表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评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35

对招标项目勘察的理解和总体思路

5

根据对勘察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准确程度和总体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程度,得 本细分项 满分分值的 60%~100%

招标项目勘察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0

根据对项目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把握程度和着重解决的技术问题所提出处理措施的可行性程度,得 本细分项 满分分值的 60%~100%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5

根据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的合理程度, 本细分项 满分分值的 60%~100%

勘察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

根据工作计划实施、安排的合理程度,得 本细分项 满分分值的 60%~100%

勘察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5

根据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的可实施性,得 本细分项 满分分值的 60%~100%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

根据承诺的后续服务机构人员的完善程度,得 本细分项 满分分值的 60%~100%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审

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

(2)

主要

人员

20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20

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基本分 10 分;此外,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基础上:

项目负责人增加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的勘察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岗位工作经验的加 10 分。

2.2.4(3)

评标价

10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 -偏差率 ×100× E 1

2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 +偏差率 × 100× E 2

其中 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 E 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 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 1 =0.6, E 2 =0.3;

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二位。

2.2.4( 4

其他因素

技术能力

10

投标人自 201 9 1 1 日起至今 承接过的 类似工程的勘察项目 获得奖项的:

①获得国家级或部级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或省级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 5 分;

②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 3 分。

以上①至②两个小项合计最高得 10 分。

注:①类似工程的认定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款;②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如果提供相关协会(学会)颁发的奖项时,尚须同时提供该颁奖协会(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计分;③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④若属于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上述所属较高的计分标准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⑤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不含“QC及工法”奖项。⑥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成员单位中的牵头方提供的有效获奖材料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

2.2.4( 4

其他因素

业绩

25

基本要求

15

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得基本分 15 分;

业绩加分

10

在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的基础上,

近5年内每增加完成1项类似工程勘察业绩的,加 5 分。

本项最多加 10 分。

注:业绩的完成时限、认定标准及证明材料要求按投标人须知附录2执行。

2.2.4( 4

其他因素

履约信誉

/

履约情况

/

/

(七)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详细评审

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总得分

名次

备注

1

广东省岩土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3.88

45

通过

9.99

78.87

2

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9.01

55

通过

9.71

93.72

1

3

韶关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4.43

45

通过

9.93

79.36

4

深圳市长勘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8.32

45

通过

9.41

82.73

3

5

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4.83

50

通过

9.77

84.60

2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1

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2

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

深圳市长勘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4

韶关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5

广东省岩土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深圳市长勘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相关附件

评标报告(发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