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产业园企业安置房首期项目(伟轮叉车地块)设计评标报告
- 项目名称: 现代化产业园企业安置房首期项目伟轮叉车地块设计
- 项目地址: 高埗
- 规模: 现代化产业园企业安置房首期项目(伟轮叉车地块),本项目用地面积约16591平方米,建设高层厂房2栋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共5000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约7500平方米,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建筑主体建设工程、建筑设备建设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用地范围内的小市政管网工程
- 范围: 现代化产业园企业安置房首期项目(伟轮叉车地块)设计,包括: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现代化产业园企业安置房首期项目(伟轮叉车地块)
标段(包)名称:现代化产业园企业安置房首期项目(伟轮叉车地块)设计
评标结束时间:2024-10-30 13:37:08
公告内容
现代化产业园企业安置房首期项目(伟轮叉车地块)设计评标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
1
)工程名称:现代化产业园企业安置房首期项目(伟轮叉车地块)设计
(
2
)建设地点:东莞市高埗镇高龙大道150号
(
3
)建设单位:东莞市高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4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5
)建设规模:现代化产业园企业安置房首期项目(伟轮叉车地块),本项目用地面积约16591平方米,建设高层厂房2栋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共5000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约7500平方米,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建筑主体建设工程、建筑设备建设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用地范围内的小市政管网工程。 容积率为3.0,建筑高度≤60米, (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最终以规划部门审批的为准)。
(
6
)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周期:35 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的审核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的时间)其中:①方案设计及调整:自中标通知书签发后5 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确定设计方案;
②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7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计报批等手续;③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18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5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④设计配合服务期: 自本项目设计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数字化审图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备注: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或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始计算,最终服务时间以招标人批准的中标人提供的进度计划为准,若项目建设滞后则本合同服务期顺延到合同所有内容进行完成为止。
(
7
)项目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约14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3000万元(投资金额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实施限额设计)。
(
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9
)招标范围
:现代化产业园企业安置房首期项目(伟轮叉车地块)设计,包括: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节能、消防、装饰装修、室外配套(含道路、绿化、停车位等)及与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绿建设计(基本级)、海绵城市设计,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优化及设计变更等。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电子报批、方案报批等手续。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专家四、专家五、专家六、专家七、专家八、专家九;
(三)开标记录:
投标会会议纪要:
1、2024年10月29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7)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单位共
3
家,经系统辅助审查及人工复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共
3
家,不符合要求的共
0
家。
3、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有
3
家投标人解密成功,
0
家投标单位未解密。
4、通过资格审查及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
3
家。
5、投标人对资格审查结果及解密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异议。
6、招标人将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且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打包并导入评标系统。
7、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
1
|
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
|
2
|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3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五)废标情况说明:无废标的情况。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1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4.1.1
|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
|
技术部分编制符合
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7
款的规定。
|
|
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
|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
技术部分
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
技术部分
中未出现
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
|
4.1.2
|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编制
|
商务部分编制符合
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7
款的规定。
|
|
投标报价
|
投标函附录或报价信封中填报的投标报价(或报价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且一致。
|
||
|
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
|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提供的企业及人员资格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实质性改变。
【资格预审项目适用条款】
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中未出现
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
注:评标委员会无需对上述“评审因素”栏目内容中涉及有关企业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情况进行评审。
评标办法前附表2
|
条款号:4.2.1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标准(30分)
|
|||
|
序号
|
评审分项
|
分值
|
技术部分
评分标准
|
|
1
|
对本项目的了解及
解读
|
5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的了解详细、清晰及完整性,项目解读的清晰、合理及科学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2
|
总体设计思路(构思)
|
5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设计思路清晰、合理及科学性,兼顾经济效益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
|
3
|
设计进度安排及质量保证体系
|
5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合理可行性,满足各阶段要求情况;进度、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且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
|
4
|
对本项目设计重点、难点的理解及合理化建议
|
5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
设计
的重点和难点的分析全面性,条理清晰性;对关键问题的建议合理性,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且措施得力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5
|
后续服务承诺
|
5
|
评审内容:后续服务人员配备、经验丰富情况,设置现场服务点、配合工程变更、上会汇报等后续服务工作的措施合理、具体可行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6
|
投资控制
|
5
|
评审内容:
对本项目
投资控制内容清晰、完整及合理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7
|
技术部分
页数要求
|
不扣分或
扣
5
分
|
技术部分页数小于或等于150页不扣分;技术部分页数大于150 页扣5分
|
注:
1、分数出现小数点时,可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2、
上述“评审分项”各分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60%时,评标专家需详细填写该项得低分的充分理由,例如:该项目内容存在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与项目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
3、
当用于团队招标时,
技术标分值权重占总分权重一般不高于30%。
评标办法前附表3
|
条款号:4.2.2商务部分详细评审标准
(7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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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企业资质
|
5分
|
设计资质: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得5分;
本项最高得5分。
(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
|
2
|
企业类似业绩
|
10分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承接过的设计类似业绩:
建设规模≥33000㎡(或合同金额≥150万元)的设计类似业绩的,每项得1分;本
分
项最高得10分;
(若为设计(不含勘察)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均可作为评审依据。)
|
|
3
|
企业业绩获奖
|
20分
|
投标人承接过的设计类似业绩中2019年1月1日至今获得奖项的:
(1)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学会)颁发奖项的,每个得
2
分,
(2)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学会)颁发奖项的,每个得
1
分。
本项最多计
10
个,本项最高得
20
分。
[[注:①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得奖项目按高分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④(若为设计(不含勘察)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均可作为评审依据。)]
|
|
4
|
拟投入本工程设计主要岗位人员情况
|
35分
|
项目总负责人:
1、除了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一《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岗位人员基本要求表》外,同时建筑专业教授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2、项目总负责人自
2019年1月1日起作为设计负责人负责过
建设规模≥33000㎡(或合同金额≥150万元)的的设计类似业绩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4分。
3、项目总负责人承接的设计类似业绩中 2019 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学会)个人奖项的,每项得 1 分;获得过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行业协会(学会)个人奖项的,每
项得 2 分;本项最多计3项,本分项最高 4 分。
4、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教授级(正高级)职称工程师职称,或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 3 分。
5、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教授级(正高级)职称工程师职称,或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 3 分。
6、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教授级(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有注册给排水工程师资格,得 3 分。
7、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教授级(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有注册暖通工程师资格,得 3 分。
8、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教授级(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 3 分。
9、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造价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以及注册建造师)资格,得2分。
10、上述专业负责人承接的项目业绩中2019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行业协会(学会)个人奖项的,每项得1分;获得过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行业协会(学会)个人奖项的,每项得2 分;本分项最高得8分。
(每个专业的负责人仅计一项获奖,得奖按高分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若同一专业拟配多个负责人仅计一人得分)
|
|
5
|
价
格评分
|
Y=0
|
价格标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
Yn=Y-|Gn-T|*100/T*H
Yn:
投标人价格得分;
Gn:
投标人投标报价;
T:
在有效投标文件中去掉
一个
最低报价和
一个
最高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
3
到
4
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
□
投标报价平均值
;
□
最低报价
;
H
:扣分系数。当
Gn>T
时,
H
=
2h
;当
Gn
本项得分最低不得低于
0
分。
|
|
1
、
设计类似业绩是指
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勘察类似业绩是指
/
,
同一项目含设计和勘察的按分别满足上述要求各计算一次类似设计业绩和勘察业绩
;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项目不重复记分,按最高分项计算
。
2
、企业类似业绩
应提供合同
文本
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合同文本应含: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勘察(设计)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甲、乙方单位签约人签名及单位公章等内容,若合同文本
未能体现
合同
金额时可提供业主(委托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否则,不予认可该项目业绩。
3
、
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
,其中业绩获奖按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4
、
获奖人员获奖情况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
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
,获奖证书的颁发单位必须为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
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
)
为准,获奖证书
必须体现
获奖人员
名字
。
5
、价
格评分
在计算过程中产生小数均参与计算,仅结果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6
、方案招标时,商务部分(不含价格评分)
分值权重占总分权重不高于
15
%
。
|
|||
(七)
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
投标人暗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
|
技术标部分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
|
商务标部分详细评审
|
价格标
部分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名次
|
备注
|
|
投标单位1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22.21
|
通过
|
34
|
0
|
56.21
|
3
|
|
|
投标单位2
|
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22.62
|
通过
|
51
|
0
|
73.62
|
2
|
|
|
投标单位3
|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26.42
|
通过
|
69
|
0
|
95.42
|
1
|
|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
1
|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2
|
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
|
|
3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3)
;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
2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
1
)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