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边区革命纪念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湛江市发布时间:2023-06-28来源: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系统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粤桂边区革命纪念馆项目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粤桂边区革命纪念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标段(包)名称:粤桂边区革命纪念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公示标题: 粤桂边区革命纪念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发布时间:2023-06-28 10:00:00

公示开始时间:2023-06-28 1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3-06-30 17:00:00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209-440802-04-01-200853
投资项目名称 粤桂边区革命纪念馆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粤桂边区革命纪念馆项目
标段(包)名称 /
公示名称 粤桂边区革命纪念馆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3.6.26

粤桂边区革命纪念馆项目EPC总承包的评标及定标工作于2023年6月27日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完成,根据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中标原则,定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 6 月 28 日至2023年 6 月 30 日17:00止),具体内容如下:

公示内容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主)湛江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主)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西华景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费投标下浮率(%) 0.71 2.34 1.29
工程设计费(元) 381571.47 375307.38 379342.53
工程建安费投标下浮率(%) 0.71 1.43 1.08
工程建安费投标报价(元) 29470863.26 29257155.72 29361041.33
投标总报价(元) 29852434.73 29632463.10 29740383.86
总工期(日历天) 488 488 488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设计文件质量要求: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律,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技术标准和合同的要求,遵守设计工作程序以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指标、定额和费用标准的规定,控制好设计的每一环节,确保设计质量。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设计文件质量要求: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律,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技术标准和合同的要求,遵守设计工作程序以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指标、定额和费用标准的规定,控制好设计的每一环节,确保设计质量。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设计文件质量要求: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律,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技术标准和合同的要求,遵守设计工作程序以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指标、定额和费用标准的规定,控制好设计的每一环节,确保设计质量。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 姓名 梁国文 万能 刘智明
资质资格 一级注册建造师 粤1442022202303065 一级注册建造师 粤1442019202001080 一级注册建造师 粤1442020202106397
业绩 无要求 无要求 无要求
拟派设计负责人 姓名 魏丹枫 卢培秋 卿小华
资质资格 一级注册建筑师 20193302827 一级注册建筑师 20064401352 一级注册建筑师 20024500197
业绩 无要求 无要求 无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业绩情况 无要求 无要求 无要求
商务标得分 58.00 45.50 41.50
技术标得分 16.54 13.04 10.82
经济标得分 19.50 19.50 19.50
综合得分 94.04 78.04 71.8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湛江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周海

联系电话:0759-3588405

联系地址:赤坎区南桥北路12号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59-3588104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

招标人名称:湛江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6月28日

相关附件

粤桂项目公示附件资料-已脱敏6.28.zip 中标候选人公示 粤桂边区革命纪念馆项目(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