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林镇镇风塔绿美公园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柘林镇镇风塔绿美公园建设项目
- 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游客接待中心室内装饰装修及室外环境提升改造;建设2.5米宽仿古砖古驿道主干道长度约410米,建设1.5米宽水泥压膜支线长度约365米,建设登山步道约80米;打造游客休憩点三处,景观眺望平台两处,配套卫生间1间;建设鹅卵石排水沟约876米;铺装鹅卵石约260平方米;配套亮化、监控、标识牌、沿线绿化提升等,具体
- 范围: 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工程内容,具体以县财政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柘林镇镇风塔绿美公园建设项目
标段(包)名称:柘林镇镇风塔绿美公园建设项目
公示标题:柘林镇镇风塔绿美公园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07-29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07-31 23:59:59
公示发布时间:2025-07-28 16:52:25
公告内容
柘林镇镇风塔绿美公园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8-445122-17-01-257711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柘林镇镇风塔绿美公园建设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柘林镇镇风塔绿美公园建设项目 | ||||||||||||
| 标段(包)名称 | / | ||||||||||||
| 公示名称 | 柘林镇镇风塔绿美公园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5.7.25 | ||||||||||||
| 评标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九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215808.98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富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222777.34元;第三中标候选人:广东博建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259819.63元。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东九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总价:4215808.98(元) | ||||||||||||
| 质量承诺 | 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180个日历天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张辉 | 资质资格 | 二级建造师 粤2442011201305715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东富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总价:4222777.34(元) | ||||||||||||
| 质量承诺 | 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180个日历天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许金銮 | 资质资格 | 二级建造师 粤2442020202115481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东博建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总价:4259819.63(元) | ||||||||||||
| 质量承诺 | 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180个日历天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刘义贵 | 资质资格 | 二级建造师 粤2442016201609718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业绩情况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饶平县柘林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柘林镇中堤路11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翁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8-8745100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8-7800141 |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饶平大道中段建设大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29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7月31日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第一、二 、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报告详见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
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饶平县海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确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章: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