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222线大埔县高陂至桃源食饭溪段路面改造工程

梅州市发布时间:2024-11-18来源: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项目名称: 省道S222线大埔县高陂至桃源食饭溪段路面改造工程
  • 项目地址: 梅州市大埔县
  • 规模: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省道S222线大埔县高陂至桃源食饭溪段路面改造工程2.建设地点:梅州市大埔县。3.建设规模:项目起点位于大埔县高陂镇高陂大桥桥头,桩号K107+867,途经高陂村、稼社、桃源新圩、上墩、坪新,终点位于桃源食饭溪(与饶平县交界处),桩号K134+446。路线全长26.579km。4.技术标准:全线在原有公路基础上进行路面改造,维持原有二级公路技术标准,主要技术指标如下:①设计速度:60km/h,局部困难路段40km/h;②路基宽度:16.5m、10.0m及9.0m;③桥梁设计荷载:维持原设计等级;④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6.结算方式:视实际情况调整工程规模,工程量按实结算7.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188.6114万元8.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排水、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省道S222线大埔县高陂至桃源食饭溪段路面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省道S222线大埔县高陂至桃源食饭溪段路面改造工程

公示标题:省道S222线大埔县高陂至桃源食饭溪段路面改造工程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4-11-18 23: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11-22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4-11-18 23:00:00

公告内容

省道 S222 线大埔县高陂至桃源食饭溪段路面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204-441422-18-02-715463

投资项目名称

省道 S222 线大埔县高陂至桃源食饭溪段路面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省道 S222 线大埔县高陂至桃源食饭溪段路面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

省道 S222 线大埔县高陂至桃源食饭溪段路面改造工程

公示名称

省道 S222 线大埔县高陂至桃源食饭溪段路面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11.15

评标情况

详见评标报告等附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一

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 61192990 元,投标下浮率: 1.12%

质量承诺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工期

(交货期)

180 日历天

安全目标响应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李建斌

资质资格

详见附件

业绩

详见附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详见附件

业绩情况

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二

浙江联顺道路筑养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 61292007 元,投标下浮率: 0.96%

质量承诺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工期

(交货期)

180 日历天

安全目标响应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吴国葵

资质资格

详见附件

业绩

详见附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详见附件

业绩情况

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三

榆林市长盛集团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 61384836 元,投标下浮率: 0.81%

质量承诺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工期

(交货期)

180 日历天

安全目标响应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化亚波

资质资格

详见附件

业绩

详见附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详见附件

业绩情况

详见附件

异议受理部门

大埔县公路事务中心

联系地址

大埔县湖寮镇城北路 102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卜工

联系电话

0753-5553051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大埔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0753-5552228

联系地址

大埔县县城义招路 89

公示开始时间

2024 11 18 23: 00

公示结束日期

2024 11 22 00: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大埔县公路事务中心

2024 11 18

相关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