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镇镇区饮水工程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新塘镇镇区饮水工程管网改造建设项目
- 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新塘镇圩镇范围内新楼村、新塘村、乌洋村3个村进行供水管网改造建设,新建供水管道46681米,配套安装建设闸阀、消防栓、排泥阀井、阀门井及自来水加压水泵等设施,涉及新塘镇圩镇范围内新楼村(300户)、新塘村(900户)、乌洋村(1100户),共计2300户。具体
- 范围: 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工程内容,具体以县财政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新塘镇镇区饮水工程管网改造建设项目
标段(包)名称:新塘镇镇区饮水工程管网改造建设项目
公示标题:新塘镇镇区饮水工程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6-01-30 17:05:03
公示结束时间:2026-02-02 23:59:59
公示发布时间:2026-01-30 17:05:03
公告内容
新塘镇镇区饮水工程管网改造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8-445122-19-01-720911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新塘镇镇区饮水工程管网改造建设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塘镇镇区饮水工程管网改造建设项目 | |||||||||
| 标段(包)名称 | 新塘镇镇区饮水工程管网改造建设项目 | |||||||||
| 公示名称 | 新塘镇镇区饮水工程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年1月29日 | |||||||||
| 评标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州市粤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东粤建设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南省一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州市粤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总价:4402083.42 (元) | |||||||||
| 质量承诺 | 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180个日历天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麦名锋 | 资质资格 | 二级建造师 粤2442006200806496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东东粤建设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总价:4406520.47(元) | |||||||||
| 质量承诺 | 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180个日历天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蔡楚芳 | 资质资格 | 二级建造师 粤2442020202119456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湖南省一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总价:4390329.88 (元) | |||||||||
| 质量承诺 | 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180个日历天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唐霞 | 资质资格 | 一级建造师 湘1432020202104265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业绩情况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饶平县新塘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新塘镇新塘圩33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8-8180136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8-7800141 |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饶平大道中段建设大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月30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6年2月2日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第一、二 、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报告详见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饶平县新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确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章: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