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横琴湖心新城项目城市设计评标报告

珠海市发布时间:2023-06-21来源: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平台
  • 项目名称: 大横琴湖心新城项目城市设计
  • 规模: 1、工程概况:大横琴湖心新城项目所处片区,即珠海市斗门区星湖路以西、红心路(部分三板路)以北、乡泽路以东、幸福河以南的区域,占地约2.5平方公里,包含我司所持的10个地块以及周边生活配套设施,具体指标及位置
  • 范围: 建筑工程设计)。或具有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认可的证明文件,备案业务范围为(建筑工程设计)。■境外投标人必须具备:境外投标人或项目主设计师须是其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建筑设计行业 协会或组织推荐的会员,或具有其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建筑设计行业 协会或组织的推荐信。(境外投标人须联合境内投标人投标)。■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内地投标人适用)。■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内地投标人适用)。■具有独立的资质(内地投标人适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规划或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有珠海市(区)各行业 主管部门颁发的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专业人士执业资格备案认可书,备案业务范围为(建筑高级工程师)资格。或具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认可的证明文件,备案业务范围为(建筑高级工程师)。(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由主办方提供)■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3)家。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境内单位具备工程设计资质的一方。■其它事项:(1、具备工程设计资质的一方具有独立资质。2、港澳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按招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书》内有关内容执行。3、具有隶属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中外合作的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5、投标人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再报名,自行承担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大横琴湖心新城项目城市设计

标段(包)名称:大横琴湖心新城项目城市设计

评标结束时间:2023-06-21 15:13:04

公告内容

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标段编号 E4404000001004327001001
项目标段名称 大横琴湖心新城项目城市设计
序号 投标人名称 经济标评审结果 技术标评审结果 是否合格
1 珠海市建筑设计院(主办方),AKDACONSULTANTSPTE.LTD.(成员方) 合格 合格 合格
2 大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合格
3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合格
4 上海华都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合格
5 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主办方),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成员方),HOLMESMILLERLTD.(成员方) 合格 合格 合格
6 梁黄顾建筑师(香港)事务所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合格

相关附件

评标委员会组成.pdf 评标附件.zip 评标结果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