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源市发布时间:2024-12-03来源: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项目名称: 源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
  • 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埔前镇、源南镇、东埔街道和源西街道4个镇(街)范围内共81个自然村的农村污水治理,其中新建完成46个自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化提升完成35个自然村低效管网、治污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如下:新建DN200—DN400污水配套管网126125米、DN65-DN315污水压力管3858米,污水预留De160接户管83765米、Φ1000污水检查井5535座;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8座(处理量为20—210吨/天),生态净化池座9座(处理量为10—25吨/天),三级化粪池2座(容积分别为4立方米和9立方米),污水提升泵站19座(处理量为6—145吨/天),破除及新建混凝土路面215816平方米(包括次干道、支干道混凝土路面
  • 范围: 按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图设计阶段:协助招标人监督合同履行,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提出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施工图预算;(2)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成本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管理、协调工作;(3)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源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标段(包)名称:源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

公示标题:源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4-12-03 16:38:13

公示结束时间:2024-12-06 23:59:59

公示发布时间:2024-12-03 16:38:13

公告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018-441602-48-01-848950

投资项目名称

源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源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

标段(包)名称

源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

公示名称

源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 12 3

评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评分总分 97.61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源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评分总分 80.10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评分总分 67.90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投标费率: 1.186%

质量承诺

工程质量按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工期(交货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将工程移交给相关管理部门之日止,包含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张恒

资质资格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00456628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完全响应

业绩情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源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投标费率: 1.172%

质量承诺

工程质量按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工期(交货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将工程移交给相关管理部门之日止,包含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欧阳威

资质资格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00652243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完全响应

业绩情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投标费率: 1.149%

质量承诺

工程质量按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工期(交货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将工程移交给相关管理部门之日止,包含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黄敏

资质资格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00629224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完全响应

业绩情况

/

异议受理部门

河源市源城区绿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河源市新市区火车站开发区美食街商住楼 Aa-07号A区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

0762-3360938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河源市源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62-3325197

联系地址

河源市源城区湖背路 43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 12 4

公示结束日期

2024年 12 6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相关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脱敏版.rar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脱敏版.rar 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脱敏版.rar 评标报告-脱敏.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