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沥镇东环路升级改造工程设计评标报告
- 项目名称: 横沥镇东环路升级改造工程设计
- 项目地址: 横沥
- 范围: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书)、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横沥镇东环路升级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横沥镇东环路升级改造工程设计
评标结束时间:2024-04-10 14:04:02
公告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
、工程名称:
横沥镇东环路升级改造工程设计
2
、建设地点:
东莞市横沥镇
3
、招标人:
东莞市横沥镇工程建设中心
4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星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建设规模:
本项目路线长约
2.59
k
m
,红线宽
36
~
47
米。按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设计车速
60km/h
,道路红线面积约
11.97
万㎡。
6
、计划工期:设计服务期
20
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
1
)初步设计: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并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计审查手续;(
2
)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正式评审通过后
10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和相关资料,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5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
,配合服务期:
自取得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
7
、投资金额:总投资约
8556.23
万元
。
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
、招标范围: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书)、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设计内容包括不限于:道路工程(车行道、人行道、道路服务设施)、绿化工程(侧绿化带改造)、给排水工程(管道清淤,管井抬升加固)和照明工程等。另中标人还需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专家四、专家五
、
专家
六
、
专家
七
;
(三)开标记录:
1
、
202
4
年
4
月
9
日
9
时
3
0
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9
)召开投标会。
2
、参加的投标单位共
4
家,经交易系统辅助审查及人工复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共
4
家,无效投标人共
0
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
、在线签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
4
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共
0
家投标人未解密或未解密成功。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
、通过资格审查并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共
4
家。
5
、投标人提出异议情况:无。
6
、
对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包并导入评标系统
。
7
、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
1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2
|
北京中咨路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3
|
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4
|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五)废标情况说明:
无废标的情况。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
1
)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
2
)按招标文件规定被认定为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采用如下的优先顺序:承诺使用的
AA
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
AA
级投标人、承诺使用的
A
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
A
级投标人、
B
级投标人、未参评且被确定为
B
级投标人】
(
3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4
)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
|
2.1.1
2.1.3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设计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单位章”及“签名”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
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
6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
7
)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8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9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10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11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12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13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14 )投标文件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4 款否决投标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单位章”及“签名”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
3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
4
)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5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CH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设计资质证书。
(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4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5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6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①
(
7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8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
9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35
分
主要人员:
2
0
分
技术能力:
0
分
业绩:
25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⑤:
10
分
|
①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主孔单孔跨径大于
150m
或桥墩高大于
80m
或采用新工艺等)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可对各专业分项负责人进行资格评审。
②对于通用类项目,应采用分值构成方案一。
③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主孔单孔跨径大于
150m
或桥墩高大于
80m
或采用新工艺等)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可采用分值构成方案二。
④“技术能力”指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包括投标人获得的与工程咨询管理(指设计、设计咨询等工程咨询工作)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⑤评标价权重分值不宜超过
10
分。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适用于评标价评分时)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
1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2
)评标价的平均值的计算:(方案一)
①
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应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除外)
,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②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范围: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的
100%
;(注: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③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时,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为评标价平均值。
?
(
2
)评标价的平均值的计算:(方案二)
①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②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范围: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最高限价的
100%
;(注: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③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时,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为评标价平均值。
□(
2
)评标价的平均值的计算:(方案三)
①
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的确定
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以
0.1%
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
31
个球,每个标段各一次性摇出
3
个球(摇出的珠不放回),摇出
3
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下浮率摇珠浮动区间差值随本项目补遗书一并发布,摇出
3
个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
0.001
%)。
②最高评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
1-
下浮率)
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有效范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其评标价得分为
0
分
(
3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一、方案二)
□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
%
,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一、方案二)
□方法三: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于开标现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一、方案二)
□方法四:将最高评标限价下浮
%
,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三)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适用于评标价评分时)
|
偏差率
=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
业绩评分标准对照表
|
业绩评分标准
|
|
|
①
|
每累计增加完成
2
km
(尾数不计)类似工程的土建工程设计加
5
分,最多加
15
分。
|
续上表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①
|
评分标准②
|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评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
2.2.4
(
1
)
|
技术建议书
|
35
分
|
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0
分
|
根据对设计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准确程度和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程度,得满分分值的
60%-100%
|
|
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
分
|
根据对项目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把握程度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应着重解决的技术问题所提出处理措施的可行性程度,得满分分值的
60%-100%
|
|||
|
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
分
|
根据工作计划实施、安排的合理程度,
得满分分值的
60%-100%
|
|||
|
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5
分
|
根据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的可实施性,
得满分分值的
60%-100%
|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
分
|
根据承诺的后续服务机构人员的完善程度,
得满分分值的
60%-100%
|
|||
①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审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
100
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及其各评审因素分项的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
60%
。
②招标人应列明各评审因素或各评审因素细分项(如有)的评分标准并作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的依据。
③本项适用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主孔单孔跨径大于
150m
或桥墩高大于
80m
或采用新工艺等)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
条款号
|
评审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
|
2.2.4
(2)
|
主要
人员
|
20
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0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基本分
10
分;此外,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基础上:
项目负责人每增加担任过
1
个合同段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岗位工作经验的加
10
分
,
最多加
10
分。
|
|
|
2.2.4
(
3
)
|
评标价
|
1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
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
-偏差率×
100
×
E
1
;
(
2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
+偏差率×
100
×
E
2
。
其中:
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
E
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
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
E
1
、
E
2
,但
E
1
应大于
E
2
。
注:
一般通用工程, E 1 宜取 0.6 , E 2 宜取 0.3 ;
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
二
位。
|
|||
|
2.2.4
(
4
)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
分
|
/
|
||
|
2.2.4
(
4
)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5
分
|
常规土建类
|
25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基本分
10
分;
在此基础上,近 5 年内: ①
|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
条款号
|
评审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
2.2.4
(
4
)
|
其他因素
|
履约信誉
|
10
分
|
履约情况
|
7.5
分
|
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
7.5
分);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1
年内),因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原因、履约或招标投标问题等原因被:
(
1
)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的,扣
5
分
/
次;
(
2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的,扣
4
分
/
次;
(
3
)
项目所在地地市级交通局(委)、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管理单位通报批评
扣
1
分
/
次。①
注: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
1
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若各联合体成员均有上述情形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累计扣分。
|
|
信用评价
|
2.5
分
|
信用等级分值(
2.5
分)
信用等级为
AA
、
A
、
B
、
C
级单位的得分分别为
2.5
、
2.4
、
2.25
、
1.75
分。
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款的规定。
|
||||
①本条内容以上述单位的书面发文为准,供招标人自行选择是否设置。
(七)评分比较一览表;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
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
|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详细评审
|
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名次
|
|
1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8.68
|
54.75
|
通过
|
10
|
93.43
|
第一候选人
|
|
2
|
北京中咨路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2.01
|
49.75
|
通过
|
10
|
91.76
|
第二候选人
|
|
3
|
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6.73
|
54.75
|
通过
|
10
|
91.48
|
第三候选人
|
|
4
|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6.1
|
44.75
|
通过
|
10
|
80.85
|
|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排序
|
|
1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1
|
|
2
|
北京中咨路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
|
|
3
|
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3
|
|
4
|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北京中咨路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
30
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
(十)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记要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