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五华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试点项目
- 项目名称: 梅州市五华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试点项目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梅州市五华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试点项目
标段(包)名称:梅州市五华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试点项目
公示标题:梅州市五华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试点项目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3-02-24 17: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3-02-28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3-02-24 17:00:00
公示内容
html中标候选人公示
梅州市五华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试点项目[JG2023-0390]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广东运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广东恩财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广东鑫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下浮率(%) | 3.844 | 3.841 | 3.839 |
| 综合得分 | 99.824 | 99.821 | 99.819 |
| 质量 | 合格或以上 | 合格或以上 | 合格或以上 |
| 工期(交货期) | 120个日历天 | 120个日历天 | 120个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编号 | 李秀媚/粤2442020202217840 | 凌丽珍/粤2442020202101961 | 姚婷/粤2442019202002350 |
公示时间从2023年02月24日17时00分 至 2023年02月28日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五华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电话:0753-8126081
- 联系地址: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农业农村局大楼
-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五华县农业农村局
- 联系电话:0753-8126081
- 联系地址: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农业农村局大楼
- 招标人:五华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 日期:2023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