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海水淡化一期工程设计及工程咨询服务评标报告
- 项目名称: 珠海市海水淡化一期工程设计及工程咨询服务
- 规模: 珠海市海水淡化一期工程项目地址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珠海市西城水厂南侧,为新建一套海水淡化处理系统,建设产水规模3万吨/天。具体建设内容包括:1.取水泵站改造:按近期规模改造现状平岗取水泵站,使其满足海水取水流量和防腐要求。2.新建海水专用原水输送管:按远期总规模,在平岗取水泵站和西城水厂之间新建一根DN1800原水管道,全长约5.14km。3.新建海水淡化厂:按产水规模3万吨/天建设一座海水淡化厂,采用反渗透工艺,回收率75%,工艺流程为:一级预处理(混凝沉淀砂滤)→二级预处理(超滤)→反渗透”。主要设施及规模包括:斜管沉淀池(4万吨/天)、浸没式超滤膜池(4万吨/天)、综合膜车间(其中包括反渗透膜车间3万吨/天,以及加药、冲洗等辅助设施)、配套污泥处理系统(4万吨/天),以及相应的电气、自控系统和厂区绿化、道路等。4.新建浓水排放管,新建DN800浓水排放管自西城水厂接出,沿新港大道西侧敷设至天生河,管径DN800,全长约7.30km。项目估算静态总投资为38,647.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493.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526.70万元;工程预备费2,627.78万元。本次招标内容包括:1.设计;2.工程咨询(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节能评估、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含分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洪评价)。招标金额7,725,600.00元。其中:设计费招标金额为6,886,000.00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招标金额为289,600.00元;节能评估费招标金额为100,000.00元;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含分析)费招标金额为150,000.00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招标金额为100,000.00元;防洪评价费招标金额为200,000.00元)。其他事项: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是/□否
- 范围: 资格。或具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认可的证明文件,备案业务范围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其它事项:(1.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对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要求如下:1.1须提供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社保缴纳证明所示人员须与证书人员一致;1.2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打印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人核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虚假承诺的,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结果,接受相关处罚,承诺书模板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珠海市海水淡化一期工程设计及工程咨询服务
标段(包)名称:珠海市海水淡化一期工程设计及工程咨询服务
评标结束时间:2025-09-03 11:43:05
公告内容
| 评标结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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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时间 | 2025-09-04至2025-09-05 | |||||||||||||||||||||||||||||||||
| 项目标段编号 | E4404000001005641001001 | |||||||||||||||||||||||||||||||||
| 项目标段名称 | 珠海市海水淡化一期工程设计及工程咨询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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