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从镇北部片区乡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5-01-03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 项目名称: 乐从镇北部片区乡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
  • 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乐从镇北部片区乡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包含荷岳路(小涌段、岳步段)、教徳大道局部路段、沙滘小学旁人行道等,项目位于佛山乐从城区及佛山新城核心路段,地理位置优越。本项目约55783平方米,主要提升内容针对场地现状提升环境空间,提升车行视线空间,完善人行道慢行连结及海绵设计等。2.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3.本招标项目共分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主要提升内容针对场地现状提升环境空间,提升车行视线空间,完善人行道慢行连结及海绵设计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 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针对场地现状提升环境空间,提升车行视线空间,完善人行道慢行连结及海绵设计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乐从镇北部片区乡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乐从镇北部片区乡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

公示标题:乐从镇北部片区乡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01-03 17:28:28

公示结束时间:2025-01-06 23:59:59

公示发布时间:2025-01-03 00:00:00

公告内容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standalone="no"?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408-440606-04-01-654323

投资项目名称

乐从镇北部片区乡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乐从镇北部片区乡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

乐从镇北部片区乡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

公示名称

乐从镇北部片区乡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1月2日

评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闽桂建设有限公司 资信标25分,技术标5分,经济标72.79分,总分102.79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东闽桂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9536220.72元

质量承诺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以相关部门出具的验收证书为准)。

工期(交货期)

240 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谢莹莹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

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证书编号:粤2442021202200209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粤建安B(2022)0006457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

1.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乌洲涌粮库路段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合同金额9195276.19元,竣工验收日期2022年9月30日

2.西樵镇新国际轻纺城道路建设工程(樵誉路),合同金额7131206.52元,竣工验收日期2024年2月5日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证书编号: D244300907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

1、新滘工业区滨河大道建设工程,合同金额25923273.24元,竣工验收日期2023年4月21日

2、田园大街及周边道路慢行系统提升工程,合同金额10432228.2元,竣工验收日期2022年8月26日

3、桂丹西路(广珠线桥底至仙岗村委会)南侧路面拓宽改造工程,合同金额24109553.62元,竣工验收日期2024年11月16日

异议受理部门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联系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沿江路2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757-28339345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22835443,0757-22835332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1月3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5年1月6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1.标段(包)编号:A02-440606-2024-0037-01-01

2.招标代理联系方式:齐工、郭工0757-82707456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且异议应当针对评标结果的全部问题一次性完整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相关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评标报告(脱敏版).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签字版.pdf 【第一中标候选人脱敏版投标文件】广东闽桂建设有限公司.rar 开评标全过程资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