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苞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提质改造项目-大南路改造工程(二期)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5-09-17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 项目名称: 芦苞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提质改造项目大南路改造工程二期监理
  • 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改造范围为芦苞镇大南路(腾华路口——北江加油站段),为城市主干道,路线长度约0.657km。建设内容为宝华路新建人行天桥,桥梁总长49m、单跨22m;大南路沿线:中分带设置人工岛,路口修复、大南路沿线交通设施提升改造(含东海大道与龙坡三路交叉口)等。建安费为8,641,580.65元。2.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3.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芦苞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提质改造项目-大南路改造工程(二期)监理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中标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所属监理标段工程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等。本工程监理服务酬金约为224,443.34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168,332.51元。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芦苞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提质改造项目-大南路改造工程(二期)监理

标段(包)名称:芦苞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提质改造项目-大南路改造工程(二期)监理

公示标题:芦苞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提质改造项目-大南路改造工程(二期)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09-18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09-22 23:59:59

公示发布时间:2025-09-17 00:00:00

公告内容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standalone="no"?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210-440607-04-01-495546

投资项目名称

芦苞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提质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芦苞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提质改造项目-大南路改造工程(二期)监理

标段(包)名称

芦苞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提质改造项目-大南路改造工程(二期)监理

公示名称

芦苞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提质改造项目-大南路改造工程(二期)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09月16日

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推荐本项目1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禅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2122.09元,资信标得分:20.00,技术标得分:57.00,经济标得分:19.28,综合得分:96.28 。

第一 中标候选人

广东禅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152122.09

质量承诺

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工期(交货期)

240 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郭述祥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44004269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

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业绩作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E244066080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

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对企业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作要求。

异议受理部门

佛山市北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人民路81号自编003室(住所申报)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朱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7232990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佛山市三水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0757-87725443

联系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康岗路22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09月18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5年09月22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1、标段(包)编号:A02-440607-2024-0008-07-01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且异议应当针对评标结果的全部问题一次性完整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相关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评标报告脱敏及过程资料.pdf 发布审核扫描件-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广东禅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脱敏版.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