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平镇常横路改造工程评标报告
- 项目名称: 常平镇常横路改造工程
- 项目地址: 常平
- 规模: 改造道路总长约976米,红线宽度约为32.30-39.2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向6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60km/h;给排水管最大管径为0.3米
- 范围: 常平镇常横路改造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1)道路工程,含老路处治、翻建路面沥青层、土石方、机动车道、道路中央绿化带、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绿化带、分隔栏杆、路缘石、挡车石、反光示警桩、新旧路面衔接、拆除现状路面及人行道、拆除现状绿化带及路牙石、拆除现状护栏及种植池等;(2)交通工程,含道路标志、标牌、标线、公交车候车亭、镇标标识牌、临时围挡、水码、交通疏解、清除原有交通标线等;(3)给排水工程,含管槽开挖及回填、给排水管道铺设及基础、室外消火栓、现状各类管线保护、各类阀门等管道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常平镇常横路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常平镇常横路改造工程
评标结束时间:2024-11-27 13:47:10
公告内容
常平镇常横路改造工程
评标报告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常平镇常横路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东莞市常平镇木棆村、松柏塘村
3、招标人:东莞市常平镇工程建设中心
4、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改造道路总长约976米,红线宽度约为32.30-39.2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向6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60km/h;给排水管最大管径为0.3米。
6、计划工期:1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月2日(具体以开工令时间为准),计划工程交工验收日期:2025年5月7日。
7、最高投标限价:
13723681.81
元。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常平镇常横路改造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1)道路工程,含老路处治、翻建路面沥青层、土石方、机动车道、道路中央绿化带、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绿化带、分隔栏杆、路缘石、挡车石、反光示警桩、新旧路面衔接、拆除现状路面及人行道、拆除现状绿化带及路牙石、拆除现状护栏及种植池等;(2)交通工程,含道路标志、标牌、标线、公交车候车亭、镇标标识牌、临时围挡、水码、交通疏解、清除原有交通标线等;(3)给排水工程,含管槽开挖及回填、给排水管道铺设及基础、室外消火栓、现状各类管线保护、各类阀门等管道附件安装、各种井类(含井盖)及雨水口砌筑、现状雨水管清淤、拆除现状雨水口、提升现状各类检查井等;(4)电气工程,含电缆管线敷设、新建路灯灯杆灯具及基础、各种井类(含井盖)砌筑、防雷接地、现状路灯及管线拆除等;(5)绿化工程,含迁移现有乔木、现有乔木修剪分支、施基肥、回填种植土、乔木花草种植、树木支撑、绿化养护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
9
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
3
人(按规定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
6
人专家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
14:30
时
从
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产生。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到表》。
三、
开标、评标情况
(一)开标记录:
1、2024年11月26日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召开投标会。
2、参加的投标单位共7家。经系统辅助审查和人工核查,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有效的投标单位共7家。
3、在线解密情况:共7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解密成功。
4、投标人提出异议情况:无。
5、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有效且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7家。
6、本次投标会开启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共7份。
7、招标人将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数据打包。
8、投标会现场各方均无异议。
(二)评标时间、地点:
评标
时间:2024年11月27日9时30分至2024年11月27日
14
时
1
0分
评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13)
四、进入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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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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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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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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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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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远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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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粤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5
|
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6
|
豫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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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广东广衍建设有限公司
|
五、
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无
否决投标
的情况。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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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优先。
(2)
以投标人企业最新年度净资产较高的优先。
(3)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所填报项目经理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已由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所填报项目总工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已由拟委任的项目总工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
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2)投标文件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4款否决投标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要求,投标文件报价信封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10项要求;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
7
)投标人若填写
书面工程量清单
,填写完毕的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未出现缺项、缺页
;
书面工程量清单
中的投标报价和报价信封投标值一致。【适用于采用
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报价时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需附上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
;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
(A)
:
5
0
分
主要人员(B)
:
35
分
其他因素 (C)
技术能力:
15
分
履约信誉:
0
分
|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的评审:
(1)评标价
计算公式:
评标价
=
报价信封
文字
报价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阶段,
当第二个信封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评标委员会
可以
从通过第一信封初步审查的投标人中,按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继续补足5家(不少于3名但不足5名时,按全部实际数量)。
|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5名(不少于3名但不足5名时,按全部实际数量)通过详细评审。
注:本条所述“名次”包含了并列的情况;如名次为 1,1,3,4,5,则前 5 名为 5 家投标人;如名次为1,2,3,4,5,5,则前 5 名为 6 家投标人,下同。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
2.2.2 (1)
|
施工组织设计
|
10
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10分
|
(1)对项目的基本情况了解全面、准确,施工总体布置规划、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
8
~
10
分;
(2)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施工总体布置规划、施工进度计划基本可行,得
6
~
8
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
6
分。
|
|
|
20
分
|
重点、难点和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20分
|
(1)对项目重点、难点和关键工程认识分析透彻,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采用“四新”技术,制定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重点突出的,得
16
~
20
分;
(2)对项目重点、难点和关键工程认识基本到位,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基本可行,重点较为突出的,得
12
~
16
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
12
分。
|
|||
|
20
分
|
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
20分
|
(1)能够准确预判分析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施工目标实现的主要影响因素,拟采取预防保证措施针对性强、科学有效,重点突出的,得
16
~
20
分;
(2)对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水保等风险有一定认识,预防保证措施基本可行,重点较为突出的,得
12
~
16
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
12
分。
|
|||
|
2.2.2 (2)
|
主要人员
|
35
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
|
20
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时,得
12
分;
(
2
)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
8
分
。
|
|
|
项目总工(即项目技术负责人)
任职资格
|
15
分
|
(1)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时,得
10
分;
(
2
)项目总工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
5
分
。
|
||||
|
2.2.2 (3)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
|
/
|
||
|
业绩
|
15
分
|
投标人自
2019年1月1日
至今承接过单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800
万元
,每项得
7.5
分,最高得
15
分。
注:
①类似工程
的认定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款
。②上表所述施工业绩必须为投标人独立完成的业绩,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完成施工内容的业绩或以分包形式承接项目中部分施工内容的业绩[施工与设计或咨询或勘察等组合在一起一同发包的业绩除外,如为施工与设计或咨询或勘察等组合在一起一同发包的业绩,则必须为承担项目中所有施工任务的一方,并以业绩中施工部分内容为准]。③有效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或签发日期为准,一个合同为1个业绩,并仅按上述所属较高的计分标准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④
合同金额以
业绩
合同中
的
数据为准
,
以承包合同价为准,承包合同未载明合同总价的,以工程结算资料复印件(工程结算资料须能反映结算双方已盖章确认结算金额)为准。单项合同金额是指一个承包合同所载合同价,同一工程项目分期发包,签订多个合同的,不以累加的合同额作为代表工程业绩。
|
||||
|
履约信誉
|
/
|
/
|
||||
七、评分比较一览表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
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
|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详细评审
|
是否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
评审得分合计
|
得分排名
|
|
1
|
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1.71
|
50
|
不通过
|
91.71
|
6
|
|
2
|
南京远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5.65
|
50
|
通过
|
95.65
|
2
|
|
3
|
粤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5.09
|
50
|
通过
|
95.09
|
3
|
|
4
|
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5.07
|
50
|
通过
|
95.07
|
4
|
|
5
|
豫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4.76
|
50
|
通过
|
94.76
|
5
|
|
6
|
广东广衍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1.52
|
50
|
不通过
|
91.52
|
7
|
|
7
|
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6.4
|
50
|
通过
|
96.4
|
1
|
八、
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评标价(元)
|
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
1
|
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13644337.79
|
第1名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2
|
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
13688827.12
|
第2名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3
|
粤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3694777.92
|
第3名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4
|
南京远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13698603.43
|
第4名
|
|
|
5
|
豫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3701720.52
|
第5名
|
|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
粤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
、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
30
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保证金。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记要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