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平镇桥梓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评标报告
- 项目名称: 常平镇桥梓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常平
- 规模: 本项目位于东莞市常平镇桥梓村,松山湖大道与环常西路交叉口东侧,屋厦大桥西侧,道路呈东西走向,西起现状环常西路,东至现状沿河西一路,道路全长约2.0km
- 范围: 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监控工程、绿化工程等 ; 常平镇桥梓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勘察:包括对道路影响范围进行岩土工程勘察、测量、物探等,提供设计、施工所需岩土参数、对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常平镇桥梓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常平镇桥梓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评标结束时间:2025-09-03 17:48:42
公告内容
一
、
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
常平镇桥梓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建设地点:东莞市
常平
镇
3、建设单位:东莞市常平镇工程建设中心
4、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东莞市常平镇桥梓村,松山湖大道与环常西路交叉口东侧,屋厦大桥西侧,道路呈东西走向,西起现状环常西路,东至现状沿河西一路,道路全长约2.0k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km/h,红线宽度22~32m,双向4~6车道。本段道路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监控工程、绿化工程等
。
6、勘察设计周期: 90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对设计成果的审核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的时间)。
(1)工程勘察:勘察成果的进度由中标人根据设计成果的进度要求自行控制,但勘察成果需满足初步设计送审、评审和报批,满足施工图设计送审、报批和备案的时间及深度要求。
(2)工程设计:①初步设计:设计招标完成后5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含概算书),送审稿评审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报批稿(含概算书),并配合招标人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计审批手续;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文件正式提交后2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并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3)
配合服务:自取得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
7、项目投资金额:本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暂定约10134.4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8500.80万元。(具体项目投资额以最终批复为准)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1)工程勘察:包括对道路影响范围进行岩土工程勘察、测量、物探等,提供设计、施工所需岩土参数、对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作内容包括收集已有资料、制定勘察纲要,对设计道路沿线进行地形地貌测量,调查设计道路沿线地下管线分布和其它障碍物及基岩的空间分布,对设计道路路线进行地质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办理勘察报告备案,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立项、审批和施工图审查方面等手续。
(2)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设计方案调整、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审查、备案)、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监控工程、绿化工程等。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
二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本项目设立
9
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组建,其中
3
人(按规定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
6
人专家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其中:
6
人专家于
202
5
年
0
9
月
02
日从
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中随机抽出。
评标委员会成员
名单详见评标报告附件。其中
专家一、专家三、专家四、专家六、专家
七
、专家九
6名专家
从
广东省
综合评标
评
审专家库
中随机抽出产生,
专家二、专家五、专家
八
为招标人派出的代表。
3
、评标委员会
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
专家
一
为评
标委员会负责人。
三
、
开
、评
标记录
(一)开标记录
1、2025年9月2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单位共4家,通过系统辅助审查及人工核查的投标单位共4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由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唱标,4家投标单位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本次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5、招标人将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数据打包。
6、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二)评标时间、地点:
评标时间:2025年
09
月
03
日
14
:30时至2025年
09
月
03
日
17
:
3
0时。
评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12)
四、
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
1
|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2
|
东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
3
|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4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五、
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无。
六、
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
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
1)评标价低
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
|
|
2.1.1
2.1.3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
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
质量要求
及
安全目标;
b
.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
代理人
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齐全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单位章”及“签名”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
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
的
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署
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且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
委托
书上使用
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且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
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
6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
(
7
)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
符合招标
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8
)同一投标人
未
提交两个
或
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10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
11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
12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
3
)
投标文件
未
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14)投标文件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4款否决投标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内容齐全完整
:
a.投标
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
项目名称、
投标
总报
价
(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
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
与
“
勘察设计费用清单
”
中的投标报价
一致
;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
未
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
代理人
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齐全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单位章”及“签名”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
大写金额
能够确定
具体数值
,
(
5
)同一投标人
未
提交两个
或
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如有)、勘察
资质证书
、设计资质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3
)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①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
或第
1.4.
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8
)投标人符合
第二章“
投标
人须知”第1.4.
5
项规定
。
(9)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方案一:
②
技术建议书:
35
分
主要
人员:
20
分
技术
能力:
10
分
业绩:
25
分
履约信誉:
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⑤
:
10
分
|
①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主孔单孔跨径大于
150m
或桥墩高大于
80m
或采用新工艺等)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可对各专业分项负责人进行资格评审。
②对于通用类项目,应采用分值构成方案一。
③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主孔单孔跨径大于
150m
或桥墩高大于
80m
或采用新工艺等)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可采用分值构成方案二。
④“技术能力”指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包括投标人获得的与工程咨询管理(指勘察设计、勘察设计咨询等工程咨询工作)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⑤评标价权重分值不宜超过
10
分。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
1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
2
)评标价的平均值的计算:(方案一)
①
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应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除外)
,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②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范围: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
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
≤
最高投标限价的
100%
;(注: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③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时,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为评标价平均值。
■
(
2
)评标价的平均值的计算:(方案二)
①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②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范围: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
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
≤
最高投标限价的
100%
;(注: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③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时,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为评标价平均值。
□
(
2
)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方案三)
①
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的确定
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以
0.1%
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
31
个球,每个标段各一次性摇出
3
个球(摇出的珠不放回),摇出
3
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下浮率摇珠浮动区间为:
(区间差值以
3
至
5
个百分点为宜)
)
,摇出
3
个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
0.001
%)。
②最高评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
1-
下浮率)
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其评标价得分为
0
分
(
3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一、方案二)
□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
%
,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一、方案二)
□方法三: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于开标现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一、方案二)
□方法四:将最高评标限价下浮
%
,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三)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
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
,
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除此之外,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
任何
因素发生变化
。
注:
评标价平均值、
最高评标限价、
评标基准价
的计算均
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100% ×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
续上表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评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
分
|
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5
分
|
根据对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准确程度和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程度,得
本细分项
满分分值的
60%~100%
|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
分
|
根据对项目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把握程度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应着重解决的技术问题所提出处理措施的可行性程度,得
本细分项
满分分值的
60%~100%
|
|||
|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
5
分
|
根据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的合理程度,
得
本细分项
满分分值的
60%~100%
|
|||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
分
|
根据工作计划实施、安排的合理程度,得
本细分项
满分分值的
60%~100%
|
|||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5
分
|
根据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的可实施性,得
本细分项
满分分值的
60%~100%
|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
分
|
根据承诺的后续服务机构人员的完善程度,得
本细分项
满分分值的
60%~100%
|
|||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
条款号
|
评审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
2.2.4
(2)
|
主要
人员
|
20
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0
分
|
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基本分
12
分;此外,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基础上:
项目负责人每增加担任过1个合同段
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
的项目负责人岗位工作经验的加
4
分,最多加
8
分。
|
|||
|
2.2.4(3)
|
评标价
|
1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
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
-偏差率
×100× E
1
;
(
2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
+偏差率
× 100× E
2
。
其中
:
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
E
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
E
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
E
1
、
E
2
,但
E
1
应大于
E
2
,
本项目
E1
取
0.6
,
E2
取
0.3
。
注:
①
一般通用工程,
E
1
宜取
0.6
,
E
2
宜取
0.3
;
②
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主孔单孔跨径大于150m或桥墩高大于80m或采用新工艺等)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
E
1
宜取
0.2
,
E
2
宜取
0.1
;
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
二
位。
|
|||||
|
2.2.4(
4
)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0
分
|
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
承接过的
类似工程的设计项目
获得奖项的:
①获得国家级或部级或国家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
10
分,本小项最高得
10
分;
②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
5
分,本小项最高得
10
分;
③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
2
分,本小项最高得
6
分。
以上①至③三个小项合计最高得
10
分。
注:①类似工程的认定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款;②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如果提供相关协会(学会)颁发的奖项时,尚须同时提供该颁奖协会(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计分;③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④若属于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上述所属较高的计分标准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⑤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不含“QC及工法”奖项。
⑥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成员单位中的牵头方提供的有效获奖材料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
|
||||
|
2.2.4(
4
)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5
分
|
基本要求
|
10
分
|
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得基本分
10
分;
|
||
|
|
业绩加分
|
15
分
|
设计类似业绩
:(
10
分)
(1)
投标人自
2020
年
01
月至今承接过
项目总投资金额≥
6000
万元
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每项得
5
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
注:同需提供合同和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或评审或审批或批复或备案)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业绩的计算时间以行业主管部门(或审图机构)出具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或评审或审批或批复或备案)文件的签发时间为准,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评审要素,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一个项目同时满足第(1)和(2)点,可分别累计加分。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作为评审依据。
|
|||||
|
勘察
类似
业绩
:(
5
分)
投标人自
2020
年
01
月至今承接过类似工程的勘察业绩,每项得
5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注:需提供合同和勘察成果文件已审查(或评审或审批或批复或备案)作为评审依据,以行业主管部门(或审图机构)出具的勘察成果文件已审查(或评审或审批或批复或备案)文件的签发时间为准。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评审要素,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以拟承接勘察业务的单位提供的业绩作为评审依据。
|
||||||||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
条款号
|
评审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
2.2.4(
4
)
|
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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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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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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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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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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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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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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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第一
个
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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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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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个
信封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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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详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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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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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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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得分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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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0.41
|
55
|
通过
|
9.67
|
95.08
|
|
2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8.65
|
55
|
通过
|
9.98
|
93.63
|
|
3
|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5.14
|
50
|
通过
|
9.91
|
85.05
|
|
4
|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5.75
|
51
|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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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
|
85.87
|
八、
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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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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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名称
|
|
1
|
东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
2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
3
|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4
|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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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东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十、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
十一、
附件
详见各附表。
常平镇桥梓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评标委员会
日期:2025年
09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