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塘厦未来学校工程设计评标报告
- 项目名称: 东莞市塘厦未来学校工程设计
- 项目地址: 塘厦
- 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约34061.17平方米,建设面积约45880.35平方米,拟建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楼、综合楼、午休楼、教师公寓、图书馆、体艺馆、地下车库、架空及连廊、运动场地及室外配套工程和其他附属设施等 ; 准) 招标内容:东莞市塘厦未来学校工程设计包括: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BIM设计配合、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东莞市塘厦未来学校工程设计
标段(包)名称:东莞市塘厦未来学校工程设计
评标结束时间:2024-08-08 12:30:45
公告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
东莞市塘厦未来学校工程设计
2、建设地点:
东莞市塘厦镇
3、招标人:
东莞市塘厦镇工程建设中心
4、招标代理机构:
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约34061.17平方米,建设面积约45880.35平方米,拟建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楼、综合楼、午休楼、教师公寓、图书馆、体艺馆、地下车库、架空及连廊、运动场地及室外配套工程和其他附属设施等。项目容积率≤1.5,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50米,绿地率≥25%。(最终建设规模以相关批复文件为准)
6、
本次招标项目的
设计
服务期:
设计周期:60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的审核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的时间)其中:
①方案设计及调整:自中标通知书签发后10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确定设计方案;
②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1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含概算书),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含概算书),并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计报批等手续;
③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2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④设计配合服务期: 自本项目设计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数字化审图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备注: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或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始计算,最终服务时间以招标人批准的中标人提供的进度计划为准,若项目建设滞后则本合同服务期顺延到合同所有内容进行完成为止
。
7、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3602.19万元,其中建安费约20613.03万元(限额设计,具体投资金额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
8、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
东莞市塘厦未来学校工程设计包括: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BIM设计配合、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总平面、建筑、结构、岩土(含边坡与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地基处理)、给排水(含雨污分流)、电气(含高低压配电工程、强电、弱电)、暖通、人防、消防、装饰装修、室外配套(含室外管网、道路、环境景观绿化、停车场等)及与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及相关配套工程、绿建设计(国标二星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设计、装配式设计(如有)、电梯工程、导示标识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优化及设计变更等。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电子报批、方案报批等手续。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二、
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
9
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
3
人(按规定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6
人专家于
20
2
4
年
08
月
07
日
从
广东省
综合评标
评
审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产生。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各附表。其中
为招标人专
家
代表,
为
从
广东省
综合评标
评
审专家库
中随机抽出产生。
3、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委
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
为评标委员会负责
人。
三、开
标
、
评标情况
(
一
)
开标记录:
1、2024年0
8
月
07
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
)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单位共
3
家,经交易系统辅助审查及人工查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共
3
家,不符合要求的共
0
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在线签到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有
3
家投标单位解密成功,0
家
投标单位未解密。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及人工查询并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
3
家。
5、投标人提出异议情况:无。
6、招标人将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有效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评标程序。
7、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
二
)投标文件解封及数据打包会议:
1、2024年
08
月
08
日
09
时
15
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
)进行。
2、会议现场在招标人、招标代理、公证机构见证下,解封投标文件。
3、对已解封、入围评标环节且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进行数据打包并导入到评标系统。
4、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
三
)
评标时间、地点
评标时间:
2024年08月08日09时30分至2024年08月08日13时30分
评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室(12)
四、参加评标会议的部门及人员
评标委员会,成员:详见第二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监督部门
)
东莞市塘厦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人)
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东莞市
东部
公证处
(公证处)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各附表。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
1
|
万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2
|
深圳华创联合设计有限公司
|
|
3
|
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
|
六、
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
序号
|
评审项目
|
废标原因
|
|
1
|
/
|
/
|
评审情况详见附件
。
七、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1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4.1.1
|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
|
技术部分编制符合
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7
款的规定。
|
|
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
|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
技术部分
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
技术部分
中未出现
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
|
4.1.2
|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编制
|
商务部分编制符合
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7
款的规定。
|
|
投标报价
|
投标函附录或报价信封中填报的投标报价(或报价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且一致。
|
||
|
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
|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提供的企业及人员资格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实质性改变。
【资格预审项目适用条款】
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中未出现
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
注:评标委员会无需对上述“评审因素”栏目内容中涉及有关企业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情况进行评审。
评标办法前附表2
|
条款号:4.2.1 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标准(85分)
|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分项分值
|
||||
|
优
|
良
|
中
|
差
|
|||||
|
1
|
对项目的了解及解读
|
5
|
对项目的了解及分析是否详细、清晰及完整
|
(3,
5
]
|
(2,3]
|
(1,2]
|
[0,1]
|
|
|
2
|
总体设计思路(方案构思)
|
规划布局
|
20
|
经济指标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建筑退线、间距是否符合规划要求,是否满足消防、日照等规范要求,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功能分区是否明确,空间布局是否连贯有序;是否充分利用现状地形和周边景观,因地制宜地营造出符合项目形象的竖向空间;项目主入口等重要节点园林景观是否完整体现。
|
(
15
,
20
]
|
(
10
,
15
]
|
(
5
,
10
]
|
[0,
5
]
|
|
3
|
建筑设计
|
20
|
效果图是否充分体现整体项目规划和重要建筑物的完整形态;建筑景观效果是否主题明确、空间丰富、尺度宜人、风格统一;建筑功能分区是否明确,交通组织是否便利通畅;单体建筑的主要功能房间尺寸、面积及数量是否满足招标任务书要求;主要功能房间是否有较好采光通风、是有考虑隔音防晒。
|
(
15
,
20
]
|
(
10
,
15
]
|
(
5
,
10
]
|
[0,
5
]
|
|
|
4
|
室内设计
|
15
|
主要功能房间空间尺度、室内布局是否符合实际需求;空间效果是否内外延续,是否有一定的视觉审美效果,并符合功能空间性格特质
|
(
12
,
15
]
|
(
8
,
12
]
|
(
4
,
8
]
|
[0,
4
]
|
|
|
5
|
其他设计
|
10
|
结构选型、柱网设计、机电设计是否经济合理,是否符合建筑功能需求
|
(
8
,
10
]
|
(
5
,
8
]
|
(
3
,
5
]
|
[0,
3
]
|
|
|
6
|
设计进度安排及质量保证体系
|
5
|
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满足招标各阶段要求,进度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且可操作性
|
(3,
5
]
|
(2,3]
|
(1,2]
|
[0,1]
|
|
|
7
|
后续服务承诺
|
5
|
后续服务人员配备、现场服务、配合变更、上会汇报等后续服务工作的措施是否合理、具体可行及可操作性
|
(3,
5
]
|
(2,3]
|
(1,2]
|
[0,1]
|
|
|
8
|
投资控制
|
5
|
估算资料是否齐全
总造价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计算是否正确
|
(3,
5
]
|
(2,3]
|
(1,2]
|
[0,1]
|
|
|
9
|
技术标页(不含封面)
|
不扣分或扣5分
|
不宜大于200页,超过200页的将对其技术得分扣减5分
|
|||||
注:
1、分数出现小数点时,可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2、
上述“评审分项”各分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60%时,评标专家需详细填写该项得低分的充分理由,例如:该项目内容存在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与项目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
3、
当用于团队招标时,
技术标分值权重占总分权重一般不高于30%。
评标办法前附表3
|
条款号:4.2.2商务部分详细评审标准
(
15
分)
|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企业类似业绩
|
6
分
|
(1)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
300
万元的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的,每项
2
分,
本项最高得
6
分。
注:①有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一个合同为1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②需提供设计合同关键页(能反映合同金额等主要内容和合同双方盖章页);
③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
任意一方
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均可作为评审依据。
|
|
2
|
拟投入本工程设计主要岗位人员情况
|
4
分
|
项目总负责人:(
2
分)
1、除了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一《工程设计主要岗位人员基本要求表》外,具有建设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
1
分;
2、项目总负责人自
2019
年1月1日起作为设计负责人(或建筑专业负责人)负责过
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的,每项
1
分;本项最高
得
1
分
。
注:①有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一个合同为
1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②需提供设计合同关键页(能反映合同金额
、项目总负责人任职情况等主要内容和合同双方盖章页。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上述信息
的
,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③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均可作为评审依据。
|
|
建筑
/
结构
/给排水/电气/
暖通
专业负责人:(2分)
(1)除了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一《工程设计主要岗位人员基本要求表》外,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
1
分;本分项
最高得2分
。
注:需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料。若同一专业拟配多个负责人仅计一人得分。
|
|||
|
3
|
价
格评分
|
Y=
5
|
价格标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
Yn=Y-|Gn-T|*100*H/T
Yn:投标人价格得分;
Gn:投标人投标报价;
T:在有效投标文件中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到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平均值;
□最低报价;
H:扣分系数。当Gn>T时,H=2h;当Gn
本项得分最低不得低于0分。
|
|
1
、设计类似业绩是指
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
2
、
/
。
3
、
/
。
4
、获奖人员获奖情况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
(
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获奖证书的颁发单位必须为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
(
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
)
为准,获奖证书必须体现获奖人员名字。
5
、价
格评分
在计算过程中产生小数均参与计算,仅结果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6
、方案招标时,商务部分(不含价格评分)
分值权重占总分权重不高于
15
%
。
|
|||
八、评分比较一览表
|
投标人暗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
|
技术标部分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
|
商务标部分详细评审
|
价格标部分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名次
|
|
投标单位1
|
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
|
有效
|
61.33
|
有效
|
8
|
5
|
74.33
|
3
|
|
投标单位2
|
深圳华创联合设计有限公司
|
有效
|
68.67
|
有效
|
10
|
5
|
83.67
|
1
|
|
投标单位3
|
万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有效
|
63.35
|
有效
|
8
|
5
|
76.35
|
2
|
九
、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
深圳华创联合设计有限公司,
2、
万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3、
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
十、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
、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深圳华创联合设计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万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十一、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