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石马镇典型镇培育基础设施完善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梅州市发布时间:2026-02-28来源: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兴宁市石马镇典型镇培育基础设施完善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 规模: 1、小节点绿化美化提升,文化站提升;2、圩镇及周边区域“三线”整治,圩镇及周边“六乱”综合治理;3、镇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完善及自来水管网改造;4、新建无障碍设施,防灾减灾机制建设,餐饮行业 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5、中心幼儿园升级改造及公厕建设
  • 范围: 设计工作包含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施工图送审及修编、图纸变更、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等工作内容;施工阶段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施工及验收、档案整理备案、保修期维护等总承包范围工作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兴宁市石马镇典型镇培育基础设施完善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标段(包)名称:兴宁市石马镇典型镇培育基础设施完善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示标题:兴宁市石马镇典型镇培育基础设施完善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6-02-28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3-03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6-02-28 00:00:00

公告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510-441481-04-01-697392

投资项目名称

兴宁市石马镇典型镇培育基础设施完善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兴宁市石马镇典型镇培育基础设施完善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

公示名称

兴宁市石马镇典型镇培育基础设施完善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02.26

评标情况

详见评标报告等附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主)梅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中鸿新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8325164.72

质量承诺

合格或以上

工期(交货期)

招标文件约定的工期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

姓名

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刘伟辉

资质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 、建筑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

2442016201602382

业绩

/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

姓名

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王维彬 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王定城

资质资格

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20215102556 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给水排水 高级工程师 202540783527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详见附件

业绩情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主)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8364122.54元

质量承诺

合格或以上

工期(交货期)

招标文件约定的工期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

姓名

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陈冬梅

资质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1452013201404598

业绩

/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

姓名

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雷志文 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谢小芳

资质资格

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20144402142 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CS20134400846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详见附件

业绩情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主)广东康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广东智铭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8352641.53

质量承诺

合格或以上

工期(交货期)

招标文件约定的工期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

姓名

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王燕璇

资质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2442019202003824

业绩

/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

姓名

筑设计项目负责人:聂红

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杜少

资质资格

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20034401134 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 给水排水高级工程师 SZ(2013)12047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详见附件

业绩情况

/

异议受理部门

兴宁市石马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梅州市兴宁市石马镇圩镇府前路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753-3561328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3-3332785

联系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兴城人民大道侧

公示开始时间

2026年02月28日00:00

公示结束日期

2026年03月03日00 :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详见附件

备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相关附件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梅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zip 开评标过程资料.zip 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zip 广东康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