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沙头街南双玉村农村生活污水巩固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
- 项目名称: 番禺区沙头街南双玉村农村生活污水巩固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
- 范围: 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番禺区沙头街南双玉村农村生活污水巩固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番禺区沙头街南双玉村农村生活污水巩固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
公示标题:番禺区沙头街南双玉村农村生活污水巩固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4-01-06 00:00:12
公示结束时间:2024-01-08 23:59:59
公示发布时间:2024-01-06 00:00:12
公告内容
html中标候选人公示
番禺区沙头街南双玉村农村生活污水巩固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JG2023-6650]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广东悦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广州恒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广州市星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万元) | 521.280276 | 511.42127 | 522.967438 |
| 综合得分 | 98.48 | 93.05 | 92.04 |
| 质量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交货期) | 90天 | 90天 | 90天 |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编号 | 谢伍齐/粤2442013201304030 | 刘华东/粤2442016201604002 | 郑灿标/粤2442008200906717 |
公示时间从2024年01月06日00时00分 至 2024年01月08日23时59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头街道办事处
- 联系人:彭工
- 联系电话:020-31037679
-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道沙头街景观大道23号
-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020-84892221
- 联系地址: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建设局大楼二楼
附件:
-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头街道办事处
- 日期:2024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