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高新区二期道路项目(首期)之横一路及纵二路东段监理定标结果公示
- 项目名称: 顺德高新区二期道路项目首期之横一路及纵二路东段监理定标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顺德高新区二期道路项目(首期)之横一路及纵二路东段监理
标段(包)名称:顺德高新区二期道路项目(首期)之横一路及纵二路东段监理
公示标题:顺德高新区二期道路项目(首期)之横一路及纵二路东段监理定标结果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05-21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05-24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5-05-20 00:00:00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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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定标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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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401-440606-04-01-364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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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顺德高新区二期道路项目(首期)之横一路及纵二路东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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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顺德高新区二期道路项目(首期)之横一路及纵二路东段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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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顺德高新区二期道路项目(首期)之横一路及纵二路东段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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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名称 |
顺德高新区二期道路项目(首期)之横一路及纵二路东段监理定标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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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日期 |
2025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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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情况 |
根据招标文件定标办法规定,定标委员会推荐得票数量最多的定标候选人广东顺策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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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广东顺策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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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144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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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
工期(交货期) |
418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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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何新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号:21001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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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 |
本项目没有设置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准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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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编号:E24401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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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 |
本项目没有设置企业业绩的准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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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部门 |
佛山市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德富路68号顺德智创园4号楼6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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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757-26362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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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5443,0757-22835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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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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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5月21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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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1.本项目的交易编号为:A02-440606-2025-0014-01-01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且所有工程完成竣工结算审定之日止。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应当针对定标结果的全部问题一次性完整提出。就定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5.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6.招标代理机构:佛山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57-83381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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