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青溪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大埔青溪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项目
- 规模: 本次招标范围为按照国家和行业 有关规程规范规定的内容和深度,完成大埔青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完成项目申请报告并取得评估通过意见。包括从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启动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审查通过意见,再到项目取得核准批复整个阶段的所有勘察、设计、常规科研、验收和相关服务与配合工作,包括且不限于:编制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科研工作大纲,开展该阶段所有勘察、设计及为勘察、设计服务的科研试验、相关服务与配合、配套工作,包括项目核准所需全部专题专项报告(电站接入系统设计专题除外),以及招标人所要求的专题专项报告编制及相关配合服务工作。项目立项报批和核准所需全部专题专项报告及图纸,包括通过专家审查(咨询)以及获得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同时还应负责组织开展承担项目核准前各类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外部审查(咨询)等会议的会务工作及所有相关费用(可行性研究阶段部分需水电总院审查/咨询的专题审查/咨询费用除外),包括且不限于审查(咨询)会议申请、与审査(咨询)单位沟通、会议安排、审查(咨询)后的沟通协调,以及取得审查(咨询)意见等。(含承担水电总院审查/咨询等会议的所有会务工作及所有相关费用)主要成果:可行性研究阶段成果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报告、专题报告、科研成果、图纸);立项报批所需的专题研究(专题报告、专家审查意见、相应主管部门的批复(备案)文件)。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三卷:技术条件描述为准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大埔青溪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项目
标段(包)名称:大埔青溪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项目
公示标题:大埔青溪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12-31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1-05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5-12-31 00:00:00
公告内容
| 投资项目代码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大埔青溪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大埔青溪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项目 | ||
| 标段(包)名称 | 大埔青溪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项目 | ||
| 公示名称 | 大埔青溪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5-12-26 10:30 | ||
| 评标情况 | 推荐结果 投标人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评审价格(人民币万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0776.00 10776.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10793.09 10793.09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107760000元 | ||
| 质量承诺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 李小庆 | 资质资格 | 正高级工程师、DJ2019042011167 |
| 业绩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业绩情况 | 江苏溧阳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 ||
| 投标报价 | 107930900元 | ||
| 质量承诺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 陈全宝 | 资质资格 | 高级工程师、2014120439 |
| 业绩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业绩情况 | 荒沟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大埔县湖寮镇青梅路6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何工 | 联系电话 | 0753-5186967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电话 | 0753-5186998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大埔县湖寮镇青梅路6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12-31 0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01-05 00:00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