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文昌学校建设项目施工评标公示
- 项目名称: 惠州市文昌学校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惠州市文昌学校建设项目施工
标段(包)名称:惠州市文昌学校建设项目施工
公示标题:惠州市文昌学校建设项目施工评标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08-20 1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08-25 09: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5-08-20 09:55:32
公告内容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3-441302-04-01-969035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惠州市文昌学校建设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州市文昌学校建设项目 施工 |
||||||||||||||||||||||||||||||||
|
标段(包)名称 |
\ |
||||||||||||||||||||||||||||||||
|
公示名称 |
惠州市文昌学校建设项目 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5年 8 月 19 日 |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 2025年 8 月 19 日 (二)评标地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惠城分中心 1 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 2 人; 2、评标专家 5 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为 监理 -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土建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 7 家,名单如下: 1、惠州市瑞合四方工程有限公司; 2、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3、中建五局华南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坤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4、广东省十九建建设有限公司; 5、广东富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广东兴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广东鹅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经评审, 6 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电子交易系统填报的总价与下浮率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1.1款形式评审标准的规定“其他要求:没有出现本评标办法初步评审3.1.2款规定的情形”,否决其投标。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电子交易系统填报的总价与下浮率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1.1款形式评审标准的规定“其他要求:没有出现本评标办法初步评审3.1.2款规定的情形”,否决其投标。 (八)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 五 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 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序,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单位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序: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 2025年 8 月 19 日 (二)定标地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惠城分中心 1 号评标室 。 (三)定标委员会组成: 5人。由招标人按规定确定。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建五局华南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坤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广东鹅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广东富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建五局华南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坤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0.3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267日历天 |
||||||||||||||||||||||||||||||
|
拟派 项目负责人 姓名 |
肖淑雄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粤 1442020202110386)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中建五局华南建设有限公司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广东坤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 1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2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
业绩 |
/ |
||||||||||||||||||||||||||||||||
|
第 二 中标候选人 |
广东鹅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0.75%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267日历天 |
||||||||||||||||||||||||||||||
|
拟派 项目负责人 姓名 |
刘振鹏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粤 2442010201003908)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广东鹅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 1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2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
业绩 |
/ |
||||||||||||||||||||||||||||||||
|
第 三 中标候选人 |
广东富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0.09%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267日历天 |
||||||||||||||||||||||||||||||
|
拟派 项目负责人 姓名 |
徐志荣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粤 2442008201000050)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广东富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 1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2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
业绩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惠州市惠城区代建项目中心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城区永联路 1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人 |
徐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2-2670289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惠州市惠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752-2670262 |
||||||||||||||||||||||||||||||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城区永联路 1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 年 8 月 20 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 年8 月 25 日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 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 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 “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 ( 业务咨询 电话: 0752-2386030 )。 |
||||||||||||||||||||||||||||||||
招标人:惠州市惠城区代建项目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协诚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年8月20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5-08-19 公示开始时间:2025-08-20 公示结束时间:2025-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