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源市发布时间:2023-06-29来源: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项目名称: 河源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 项目地址: 河源市源城区城区
  • 规模: 河源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项目立项总投资68496.82万元,发改批复概算67298.71万元,项目建安工程费概算为51160.12万元(其中预备费3789.64万元
  • 范围: 2.1项目名称:河源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 ; 53.8平方公里,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缺陷工程改造;配套管网改造工程,分别对高塘片区、黄沙河片区、东埔片区、老城片区、宝源片区、庄田片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工程进行更新改造,同时对提升泵房、雨污合流系统、井盖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河源城市污水厂提标工程改造工程,日处理能力为8万吨/日,使出水水质标准从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 ; 2.4.2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费招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为422.07万元(施工图设计费按照建安工程费×0.825%计取),施工图设计费包含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内容的全部设计费用 ; 2.5.1设计服务内容: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成果送审图机构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合格书等,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河源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河源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公示标题:河源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3-06-30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3-07-03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3-06-29 16:36:31

公示内容

河源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施工( 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源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施工( EPC)总承包 ,于 202 3 6 28 09时30分在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完成了本项目的开标、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202 3 6 30 日至 202 3 7 3 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主)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成员一 )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成员 二)中商建投建设有限公司

(主)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成员一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主)广东建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员一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施工图设计费: 0.30%

建安工程费: 0.30%

施工图设计费: 0.46%

建安工程费: 0.41%

施工图设计费: 0.52%

建安工程费: 0.23%

项目负责人

总承包项目经理:华磊( CS204300529

设计项目负责人 :蒋剑虹( CS104300083

施工项目负责人 :周坤(湘

1432022202300187

总承包项目经理:李国高(粤

1442018201901096

设计项目负责人 李暑荣(粤高职证字第 1000101000141 号)

施工项目负责人 :李国高(粤

1442018201901096

总承包项目经理: 李亚海(粤 1442016201634746

设计项目负责人 :侯梁浩 (鲁 210200033200058

施工项目负责人 :李亚海(粤 1442016201634746

工期 要求

总工期 715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要求: 60日历天;施工工期要求: 655 日历天。

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 2013年版《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广东省城镇排水管网设计施工及验收技术指引 (试行)及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对于质量问题治理最新要求等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具体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 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762-3233932

招投标监管部门: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62- 3829183

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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