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八路交通换乘枢纽综合开发项目泛光工程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4-09-09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中山八路交通换乘枢纽综合开发项目泛光工程
  • 规模: 本项目位于荔湾区中山八路北侧汽车站场地段,建设集公交站场、立体停车场和地铁换乘等为一体的综合交通换乘枢纽,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2654.6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60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0494平方米。包括:公交站场、公交调度中心及管理用房、地铁换乘通道、商业开发、立体停车库、公建配套、设备区等
  • 范围: 本次工程范围包含照明配电箱制作及安装、照明线路及敷设(电缆、电线及管材),灯具及灯具构件安装等相关内容以及深化设计工作。承包人须协助招标人向街道办、城管等有关部门报备相关施工事项及施工计划。本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本招标公告未经事宜 ; 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8、投标人已按照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中山八路交通换乘枢纽综合开发项目泛光工程

标段(包)名称:中山八路交通换乘枢纽综合开发项目泛光工程

开标时间:2024-09-09 10:00:00

开标地点: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开标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