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新圩镇2023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设计评标报告
- 项目名称: 惠阳区新圩镇2023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设计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惠阳区新圩镇2023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设计
标段(包)名称:惠阳区新圩镇2023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设计
评标结束时间:2024-05-13 16:15:15
公告内容
惠阳区新圩镇 2023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设计
评标报告
招 标 人: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招标机构: 惠州衡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 四 年 五 月 十三 日
一、项目概况:
惠州衡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委托,就 惠阳区新圩镇 2023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过程简介:
本工程于 20 24 年 04 月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写以及其确认手续,并报招标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于 20 2 4 年 04 月 19 日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投标人可在 202 4 年 04 月 19 日 16 : 00 至 05 月 13 日 09 : 30 (北京时间)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企业在超过询疑截止时间后,将不得在系统提交疑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超过系统发布的询疑时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不再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或解释。
本项目开标时间为 2 02 4 年 05 月 13 日 09 : 30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 阳分中心。参加开标会的单位代表有: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 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惠州衡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共有 4 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了电子投标文件,分别是:
1、 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3、 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4、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开标具体情况详见《开标情况一览表》。
三、评标程序及情况:
本项目评 标时间为 202 4 年 05 月 13 日 14 : 30 (北京时间)。评标地点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1 号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构成: 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5名专家均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一)初步评审(含资格审查)
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 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 招标文件第三章 第 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 3)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4)投标文件内容及责任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 5)投标报价超出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范围;
(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 7)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的;
( 8)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9)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与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招投标系统填报的人员不一致的(增派人员除外);
(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
( 11)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
( 1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及上传的网卡地址、IP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的特征码和投标文件内容,经检测存在同一网卡地址、IP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和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
(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二)初步评审结果
经对各投标文件的审查, 4 家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通过初步评审,进入下一步详细评审。(详见《初步 评审汇总表》)
(三)详细评审
1 、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规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完成初步评审后,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
2 、评标委员会按 招标文件第三章 第 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 1)按 招标文件第三章 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
( 2)按 招标文件第三章 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B;
( 3)按 招标文件第三章 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3 、 A、B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 、投标人得分 =A+B+C。
5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6、 总得分:
|
序号 |
投标人 |
技术部分得分 |
资信业绩得分 |
投标报价得分 |
综合 得分 |
排名 |
|
1 |
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1.20 |
35.00 |
29.99 |
96.19 |
1 |
|
2 |
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9.40 |
35.00 |
29.99 |
94.39 |
2 |
|
3 |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23.00 |
32.00 |
29.99 |
84.99 |
3 |
|
4 |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22.80 |
18.00 |
29.98 |
70.78 |
4 |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 招标文件第三章 第 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 以投标报价下浮率大的优先;投标报价下浮率也相等的 ,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
排名 |
投标人 |
综合得分 |
投标下浮率 ( % ) |
|
1 |
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96.19 |
21.50% |
|
2 |
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94.39 |
20.38% |
|
3 |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84.99 |
22.00% |
202 4 年 0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