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一部分)施工监理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4-11-19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番禺区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一部分施工监理
  • 规模: 本项目拟对番禺区洛浦街丽江花园和珠江花园小区共10860户进行室外工程新建DN25-DN600供水管道共约30.68km,新建一体化变频二次加压泵站3座,叠压供水加压设备7座;建筑内部工程新建DN15-DN100供水管道共约178.94km,拆除原有水表并新装智能远传水表共10860户等配套设施工程
  • 范围: 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对包括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进行监控,其中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包括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人在监理规划中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理措施,并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2、工程施工图预算(或承包商投标报价书)和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3、对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附属临时工程项目施工进行监理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番禺区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一部分)施工监理

标段(包)名称:番禺区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一部分)施工监理

公示标题:番禺区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一部分)施工监理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4-11-19 00:00:09

公示结束时间:2024-11-24 00:00:09

公示发布时间:2024-11-19 00:00:09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401-440113-04-01-519667
投资项目名称 番禺区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一部分)
招标项目名称 番禺区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一部分)施工监理
标段(包)名称 番禺区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一部分)施工监理
公示名称 番禺区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一部分)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10时0分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资信业绩 评审得分

监理 大纲评审得分

投标报价部分评审得分

总得分

总得分排名

1

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50

30.17

9.71

89.88

1

2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39.5

25

9.44

73.94

2

3

广东华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6

25.17

9.29

70.46

3

4

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

36

23.67

9.49

69.16

4

5

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9

25

9.96

63.96

5

(详见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及评标报告)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914401137237755125 1 163.842757(万元) 合格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资格情况: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E144007573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唐青林

资质资格:注册证号:44010795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914401061905333330 2 158.359272(万元) 合格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资格情况: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E244069158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李锋

资质资格:注册证号:44045543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广东华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914401137349342595 3 165.213628(万元) 合格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资格情况: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E244001608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崔秋和

资质资格:资质资格:44015596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大涌口大路2-3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卢小姐 联系电话 020-39180935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4892221
联系地址 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建设局大楼二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19日0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11月22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附件:

相关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4评标报告(无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