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珠海璧青湾海风场视频监控智能化研究与应用项目
- 项目名称: 广东粤电珠海璧青湾海风场视频监控智能化研究与应用项目
- 规模: 广东粤电珠海璧青湾海上风电场(以下简称“海风场”)场址位于珠海市三灶岛南侧海域。风电场场址区域边界距离北侧三灶岛约10km,距离西侧高栏岛约10km,距离东北侧横琴岛约15km,距离东侧小万山岛约20.5km。场址北侧三灶岛为珠海三灶机场,其跑道呈东北—西南走向,与风电场场址边界的长边方向平行,机场侧面与风场的最近距离约10.5km。规划场址海域面积约52km2,属于近海风电场
- 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1、针对璧青湾海风场在风机、海上升压站及陆上开关站已建设的视频监控设备,改造摄像头视频共计121路,包括:(1)陆上开关站电气楼、仓库、水泵房车间、消防泵房、三房物资库共计40路摄像头;(2)海上升压站共计46路摄像头;(3)针对5台风机的摄像头进行视频智能化改造,共计35路摄像头。2、运用视频AI识别技术,实时监控前端视频监控设备画面内容,并对该内容进行信息分析、结果统计、储存推送,若发现异常行为或违规行为会进行抓拍保存,报警并给相关管理人员推送报警信息。3、项目产出科研成果包括:一篇核心论文、一个实用新型专利、一项软件著作权。具体要求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粤电珠海璧青湾海风场视频监控智能化研究与应用项目
标段(包)名称:广东粤电珠海璧青湾海风场视频监控智能化研究与应用项目
公示标题:广东粤电珠海璧青湾海风场视频监控智能化研究与应用项目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4-08-16 17:00:13
公示结束时间:2024-08-20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4-08-16 17:00:13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粤电珠海璧青湾海风场视频监控智能化研究与应用项目 | |||||||||||||||||||||||
| 标段(包)名称 | 广东粤电珠海璧青湾海风场视频监控智能化研究与应用项目 | |||||||||||||||||||||||
| 公示名称 | 广东粤电珠海璧青湾海风场视频监控智能化研究与应用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4年8月14日 9时0分 |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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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 北京中电中天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 91110228580873747N | 1 | 1,751,558.00 | 合格 | 合同总工期为9个月,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投标人需完成系统硬软件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总工期内完成项目的所有工作。 |
资格情况:三证合一:91110228580873747N 业绩情况:1.葛洲坝电力公司京能电力乌兰察布150万千瓦“风光火储氢一体化”大型风电太阳能发电项目工程视频安防、消防、WIFI、环境监测一体化系统采购(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4月) |
韩鹏宇 |
资质资格: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023B144927 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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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瑞洪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91440400707960240K | 2 | 1,551,600.00 | 合格 | 合同总工期为9个月,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投标人需完成系统硬软件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总工期内完成项目的所有工作。 |
资格情况:三证合一:91440400707960240K 业绩情况:1.基于AI三维可视化智慧安防技术应用研究与工程示范项目承包合同(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1月); |
齐昱博 |
资质资格:电气专业中级工程师证书编号:11320180526 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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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议受理部门 | 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阳江市江城区江朗大道99号阳江绿地中心C区13幢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邓工 | 联系电话 | 0662-3926693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85136521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16日17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8月20日00时00分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