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洋镇排水沟及村道拓宽整治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饶洋镇排水沟及村道拓宽整治工程
- 规模: 1、陈坑路现有水沟盖板后拓宽道路总长度约441.5米;2、溪背楼村现有村干道黑底化长约305.31米;3、三乐屋村排水管沟暗渠化及现有低矮道路加高水泥路面,路面总长约688.8米;4、祠东水库路硬底化长约415.63米;祠东社区饶洋供电所前水沟整修埋DN800水泥管长约51米;5、赤棠村中央楼现有道路硬底化及道路边沟渠整修长约146米;6、陈坑村富源广场及广场入口道路硬底化,面积约927.17平方米。具体
- 范围: 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工程内容,具体以县财政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饶洋镇排水沟及村道拓宽整治工程
标段(包)名称:饶洋镇排水沟及村道拓宽整治工程
公示标题:饶洋镇排水沟及村道拓宽整治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4-04-18 17:19:38
公示结束时间:2024-04-23 17:19:38
公示发布时间:2024-04-18 17:19:38
公告内容
饶洋镇排水沟及村道拓宽整治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7-445122-17-01-414341 | |||||
| 投资项目名称 | 饶洋镇排水沟及村道拓宽整治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饶洋镇排水沟及村道拓宽整治工程 | |||||
| 标段(包)名称 | / | |||||
| 公示名称 | 饶洋镇排水沟及村道拓宽整治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4.4.16 | |||||
| 评标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滨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明龙建设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江门市新会区水利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价:4521798.26元 投标价:4490187.30元 投标价:4475014.03元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东滨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总价:4521798.26(元) | |||||
| 质量承诺 |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18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监 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文建波 | 资质资格 | 二级建造师 粤2442016201604856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东明龙建设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总价:4490187.30(元) | |||||
| 质量承诺 |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18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周润杰 | 资质资格 | 二级建造师 粤2442021202128739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江门市新会区水利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总价:4475014.03(元) | |||||||
| 质量承诺 |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18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蒋正生 | 资质资格 | 一级建造师 粤1442018201906005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 业绩情况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饶平县饶洋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饶洋镇政府办公楼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汤旭勋 | 联系电话 | 13531522799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8-7800141 |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饶洋镇政府办公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4月19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4月22日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第一、二 、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报告详见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
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 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饶平县饶洋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确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章: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