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逸仙路(月湖路至星湖路段)和逸凡路(锦湖路至翠湖路段)新建工程评标报告

珠海市发布时间:2023-06-19来源: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平台
  • 项目名称: 斗门区逸仙路月湖路至星湖路段和逸凡路锦翠湖路段新建工程
  • 规模: 工程概况:招标人受珠海市斗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业主”)的委托,作为斗门区逸仙路(月湖路至星湖路段)和逸凡路(锦湖路至翠湖路段)新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代建单位。本工程包括2段市政道路,逸仙路(月湖路至星湖路段)道路总体呈南北走向,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长度约299.518m,道路宽度18m,双向两车道。逸凡路(锦湖路至翠湖路段)道路总体呈南北走向,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长度约266.534m,道路宽度12m,双向两车道。建设内容包括岩土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安监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等,不含燃气工程。具体
  • 范围: 港澳投标人适用)。□投标人业绩资格要求:()。■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内地投标人适用)。■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内地投标人适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地投标人适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资质(内地投标人适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有珠海市(区)各行业 主管部门颁发的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专业人士执业资格备案认可书,备案业务范围为注册建造师(香港专业人士适用)。或□具有()业绩(澳门专业人士适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内地投标人适用)。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格要求(澳门企业适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家。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资质的一方。■其它事项:((1.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缴纳投标人名下的社保证明等有关资料扫描件。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打印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人核查﹙承诺书 ; 注册建造师(香港专业人士适用)。或□具有()业绩(澳门专业人士适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内地投标人适用)。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它事项:((1.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缴纳投标人名下的社保证明等有关资料扫描件。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打印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人核查﹙承诺书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斗门区逸仙路(月湖路至星湖路段)和逸凡路(锦湖路至翠湖路段)新建工程

标段(包)名称:斗门区逸仙路(月湖路至星湖路段)和逸凡路(锦湖路至翠湖路段)新建工程

评标结束时间:2023-06-19 15:57:17

公告内容

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标段编号 E4404000001004313001001
项目标段名称 斗门区逸仙路(月湖路至星湖路段)和逸凡路(锦湖路至翠湖路段)新建工程
序号 投标人名称 经济标评审结果 技术标评审结果 是否合格
1 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合格
2 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合格 合格 合格
3 广东争芳建设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合格
4 广东永硕建设有限公司 不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5 广东润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合格
6 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合格
7 广东中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合格
8 珠海市华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合格
9 广东金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合格
10 广东宝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不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相关附件

评标委员会组成.pdf 电子辅助评标结果表.xlsx 评标附件.zip 评标结果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