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南AD013907地块2#、3#裙楼配套精装修工程
- 项目名称: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南AD013907地块23裙楼配套精装修工程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南AD013907地块项目_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南AD013907地块2#、3#裙楼配套精装修工程
标段(包)名称: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南AD013907地块2#、3#裙楼配套精装修工程
公示标题: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南AD013907地块2#、3#裙楼配套精装修工程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05-27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05-30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5-05-27 00:00:00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2020-440104-70-03-039555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南AD013907地块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南AD013907地块2#、3#裙楼配套精装修工程 |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南AD013907地块2#、3#裙楼配套精装修工程 | |||||||||||||||||
| 公示名称 |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南AD013907地块2#、3#裙楼配套精装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5年5月23日 9时0分 | |||||||||||||||||
| 评标情况 |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部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有效性审查及经济有效性审查的合格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 4 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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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 合格候选人代码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 广东中立建设有限公司 | 9144010105658472XD | 606.380853(万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D344014381 业绩情况:无业绩要求 |
张群珊 |
资质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粤2442021202125958 业绩:无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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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东越建设有限公司 | 91440101MA5D3Y4F5U | 602.960538(万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D344431467 业绩情况:无业绩要求 |
陈泽辉 |
资质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粤2442021202201973 业绩:无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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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景建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 91441802MA563P9545 | 606.136586(万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D344474305 业绩情况:无业绩要求 |
纪创豪 |
资质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粤2442021202129666 业绩:无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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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市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1440116190678284P | 604.674715(万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D244022624 业绩情况:无业绩要求 |
郑康秀 |
资质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粤2442015201505323 业绩:无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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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市城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馆16馆3楼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20-33970585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28866216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5月27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05月30日00时00分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