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扩容提升工程 (第二期)校舍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茂名市发布时间:2025-12-12来源:广东省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高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扩容提升工程第二期校舍改造工程
  • 规模: 该项目包括挂榜校区综合楼、教学楼、实训楼、宿舍楼等装饰修缮改造,拆除挂榜校区图书馆及6号宿舍楼,挂榜校区整个校园运动场所道路绿化等修缮工程,以及校园文化建设标识、户外LED显示屏安装,石鼓校区教学楼改造以及运动场改造修缮、设备购置安装等
  • 范围: 施工承包,承包方负责竣工资料编制、整理和报审(监理方和建设方给予配合)以及竣工结算的编制。各项工作内容具体如下:施工: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发包人和设计要求,负责①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办理工程报建报监、档案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及保修期维护等工作,包场地准备、包安装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竣工图编制等;②负责设备购置,在本工程的合同约定工程范围内工程设备由承包人采购。以最终以审定的施工图确定采购清单注:在经批复的项目投审预算报告基础上,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办理施工图设计、施工、验收阶段的各项报批工作,并配合招标人项目前期、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的其他报批手续,包括按审批机构格式要求提供各项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图纸及电子文件等。上述工作内容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高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扩容提升工程

标段(包)名称:高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扩容提升工程 (第二期)校舍改造工程

公示标题:高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扩容提升工程 (第二期)校舍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12-12 16:3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12-15 17:3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5-12-12 16:30:00

公告内容

投资项目代码 2020-440981-83-01-106889
投资项目名称 高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扩容提升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高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扩容提升工程 (第二期)校舍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 高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扩容提升工程 (第二期)校舍改造工程
公示名称 高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扩容提升工程 (第二期)校舍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12-10 09:30
评标情况 定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姓名 广东茂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9338907.80 张伟任 广东殷华建设有限公司 19352506.23 许绮琳 广东安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9323366.74 吴月媚 高州市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9331137.27 杨金吉
中标候选人一 高州市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9331137.27元
质量承诺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范 工期(交货期) 20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杨金吉 资质资格 粤244202120216953
业绩 本项目不资格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见公示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见公示投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二 广东安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9323366.74元
质量承诺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范 工期(交货期) 20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吴月媚 资质资格 粤2442023202319534
业绩 本项目不资格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见公示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见公示投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三 广东茂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9338907.8元
质量承诺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范 工期(交货期) 20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张伟任 资质资格 粤244202020219420
业绩 本项目不资格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见公示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见公示投标文件
异议受理部门 高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地址 高州市石鼓镇爱民路60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668-636336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668-6666999
联系地址 高州市文明路38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5-12-12 16:30 公示结束时间 2025-12-15 17:3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2、其他内容详见附件

相关附件

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扫描件(已处理相关人员的名字).pdf 03广东茂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册)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pdf 02广东安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册)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pdf 01高州市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册)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pdf 01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一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