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五村七片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地块四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5-07-04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五村七片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地块四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五村七片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地块四工程_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五村七片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地块四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五村七片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地块四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公示标题: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五村七片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地块四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07-04 15: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07-08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5-07-04 15:00:00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502-440112-04-01-513629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五村七片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地块四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五村七片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地块四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五村七片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地块四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公示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五村七片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地块四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6月30日 10时0分
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推荐进入定标阶段入围候选人情况如下:

中标候选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112000010306009X2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华诚博远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9111000071092227XH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91110000122027391R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1620000224333621K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广州)建设有限公司; (成)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911400001100708439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合格候选人代码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广州)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911400001100708439 37204.247033(万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满足,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吴浩浩

资质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112000010306009X2 37492.075314(万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满足,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周思雄

资质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91110000122027391R 37639.679561(万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满足,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吕凯

资质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华诚博远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9111000071092227XH 37086.163635(万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满足,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成祥生

资质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1620000224333621K 37418.273191(万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满足,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苗其瑾

资质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开城梧栖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广州知城梧栖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知凤街9 号知识城大厦 7 楼01-06 室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20-31700409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2112206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四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07月04日15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5年07月08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②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附件:

相关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评标报告(隐专家名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