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城乡应急水厂工程(监理)定标结果公示
- 项目名称: 鹤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城乡应急水厂监理定标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鹤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城乡应急水厂工程
标段(包)名称:鹤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城乡应急水厂工程(监理)
公示标题:鹤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城乡应急水厂工程(监理)定标结果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3-03-20 08:3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3-03-22 17:3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3-03-20 08:30:00
公示内容
鹤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城乡应急水厂工程(监理) 定标结果公示
根据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鹤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城乡应急水厂工程(监理)于2023年3月16日完成定标工作,按该工程《招标文件》定标办法,经定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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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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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江门市建设监理顾问有限公司 |
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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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元) |
480000.00 |
485000.00 |
483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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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得分 |
98.30 |
85.07 |
8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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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注册证书编号 |
陈卫东 00483923 |
周红梅 00473479 |
董战斌 00554082 |
在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2日公示期间,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颁布)的规定受理投诉。
主管部门: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50-8965861;招标人: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系电话:0750-8860528;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50-8810935。
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3月20日
投标人前三名的投标文件:
中标公示扫描文件:
定标结果公示:鹤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城乡应急水厂工程 监理.pdf
其他:
| 日期:2023年0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