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区鳌头镇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阶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从化区鳌头镇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阶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 规模: 通过原位改造的方式将从化区鳌头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由1万m³/d扩容至2万m³/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二沉池、纤维滤池、紫外消毒池、鼓风机房等增加设备及新建事故调节池、新建加药间、生物反应池改造等。项目概算金额为2528.63万元
- 范围: 通过原位改造的方式将从化区鳌头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由1万m³/d扩容至2万m³/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二沉池、纤维滤池、紫外消毒池、鼓风机房等增加设备及新建事故调节池、新建加药间、生物反应池改造等。具体工作内容 ; 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2)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要求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1)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2)合并招标时,建设地点不同的多个施工项目同步实施的,招标人应要求投标人根据项目地点分别组建不同的管理机构,每个项目地点需委派各自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分期实施的施工项目,招标人可根据“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原则确定所需项目负责人数量。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所有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也可由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按要求配齐所有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注: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建质(2008)91号文的规定)1.5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有)、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3个月在本单位(或其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1.6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公告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从化区鳌头镇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阶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从化区鳌头镇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阶段设备安装工程
标段(包)名称:从化区鳌头镇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阶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公示标题:从化区鳌头镇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阶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6-01-23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1-27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6-01-22 15:35:36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8-440117-04-01-451148 | |||||||||||||||||||||||||||||||||
| 投资项目名称 | 从化区鳌头镇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阶段设备安装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从化区鳌头镇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阶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 |||||||||||||||||||||||||||||||||
| 标段(包)名称 | 从化区鳌头镇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阶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 |||||||||||||||||||||||||||||||||
| 公示名称 | 从化区鳌头镇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阶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01-20 10:00:00 |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入围定标阶段的候选人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 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进入定标阶段环节,进入定标阶段的候选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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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合格中标候选人名称 | 合格中标候选人代码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候选人资格情况 | 候选人业绩情况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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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广东合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91440000770189049E | 18970934.87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徐文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粤2442023202411206 | 详见投标文件 | ||||||||||||||||||||||||
| 2 | 湖南省一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91430100780891771K | 20140603.81元 | 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 27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报告为准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唐霞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湘1432020202104265 | 详见投标文件 | ||||||||||||||||||||||||
| 3 |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 913700001631987449 | 20049150.92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丁春龙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鲁1372019202005903 | 详见投标文件 | ||||||||||||||||||||||||
| 4 | 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1410581772182879G | 20252021.68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魏艳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豫1412015201519531 | 详见投标文件 | ||||||||||||||||||||||||
| 5 | 浙江金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1331100148480653K | 20191335.81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吴奔奔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浙1332013201434588 | 详见投标文件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建设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环市东路377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吕工 | 联系电话 | 020-87988193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20-87978726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8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01-23 00:0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01-27 00:00:00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