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长隆消防救援站项目设计总承包中标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长隆消防救援站项目设计总承包
- 规模: 建设规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长隆消防救援站项目拟选址位置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长湾隧道北端出口东侧,富祥湾路南侧、长隆飞船酒店西侧。拟建一座一级普通消防站,用地面积5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04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3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68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为7045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为24米。本项目静态总投资估算暂定总额5038.8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估算暂定3883.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估算暂定781.97万元、基本预备费估算暂定373.24万元。本项目为合作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支出。(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规模、标准,以政府职能部门最终批复的可研批复以及其他工程项目文件为准载明为准)。本次招标内容:概念性方案设计、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全专业的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全专业施工图设计(含软基处理、临时用电、燃气、厨房深化设计)、施工配合咨询服务等,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设计任务,设计单位需无条件配合,具体内容见设计任务书。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批复为准,设计单位需根所据本项目的属性、特点等合理设计。其他事项:1.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是/■否。2.本项目是否属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工程项目:■是/□否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长隆消防救援站项目设计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长隆消防救援站项目设计总承包
公示标题: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长隆消防救援站项目设计总承包中标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11-12 18:17:30
公示结束时间:2025-11-18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5-11-12 17:15:48
公告内容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长隆消防救援站项目设计总承包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9-440000-04-01-881542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长隆消防救援站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长隆消防救援站项目设计总承包 | ||
| 项目标段编号 | E4404000001005727001001 | ||
| 标段(包)名称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长隆消防救援站项目设计总承包 | ||
| 公示名称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长隆消防救援站项目设计总承包中标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5年11月06日 09时30分00 | ||
| 评标情况 |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经济标评审结果:合格;技术标评审结果:合格;是否合格:合格 | ||
| 中标人 |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80 % | ||
| 质量承诺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张凌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注册建筑师-不分专业-壹级(20034410677)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珠海格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梅界路1323号格创·集城A座2601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李汶睿 | 联系电话 | 0756-8134148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6-2538803 |
| 联系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02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12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11月18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定 标 书
| 项目标段编号 | E4404000001005727001001 | ||||||||
| 项目标段名称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长隆消防救援站项目设计总承包 | ||||||||
| 定标方式 | 集体议事法 | ||||||||
| 定标时间 | 2025-11-12 14:30 | ||||||||
| 中 标 人 |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 中 标 价 | 大写:百分之捌拾 | ||||||||
| 小写: 80 % | |||||||||
| 工 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 质 量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 项目负责人 | 张凌 | ||||||||
| 证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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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签订时间 | 30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