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红群村等两个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施工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4-07-09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2024年度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红群村等两个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施工
  • 规模: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1392.53亩,其中水田面积453.34亩,占总面积32.56%;水浇地面积939.19亩,占总面积的67.44%;项目区内“两区”面积为1392.53亩,占建设总规模的100%。建设标准:工程完成后,项目区灌溉保证率达到90%,水田排涝设计标准达到10年一遇24h暴雨,2日排至田间水稻允许耐淹深度,旱地排涝设计标准达到10年一遇24h暴雨,1日排至无积水的标准,项目区道路通达度达到100%等。项目概算总投资为961.86万元
  • 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土壤改良)。(具体工作内容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度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红群村等两个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施工

标段(包)名称:2024年度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红群村等两个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施工

公示标题:2024年度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红群村等两个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施工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4-07-09 00:00:05

公示结束时间:2024-07-12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4-07-09 00:00:05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401-440114-04-01-201211
投资项目名称 2024年度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红群村等两个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
招标项目名称 2024年度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红群村等两个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施工
标段(包)名称 2024年度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红群村等两个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施工
公示名称 2024年度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红群村等两个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7月5日 10时0分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得分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 项目管理机构及其他得分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 总得分 总得分排名
1 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79.728 4.6 5 6.95 96.28 1
2 广东建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9.88 4.633 3.45 8 95.96 2
3 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79.12 4.3 4.775 7.3 95.5 3
4 广东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9.152 4.317 3.9 7.32 94.69 4
5 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79.256 4.5175 3.225 6.95 93.95 5
6 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79.192 4.517 2.75 6.95 93.41 6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91440101726804526X 1 692.981971(万元) 合格 150日历天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江辉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广东建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1440881675679525Q 2 671.227156(万元) 合格 150日历天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冯中席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91440000783855215W 3 718.914668(万元) 合格 150日历天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方良军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花山大道1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020-86949490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20-36897092
联系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9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7月09日0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07月12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附件:

相关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投标文件公开】第一中标候选人(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rar 【投标文件公开】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建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rar 【投标文件公开】第三中标候选人(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rar 评标报告(不含专家姓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