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大埔产业园(五期)合成生物食品加工技术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梅州市发布时间:2026-03-06来源: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项目名称: 梅州大埔产业园五期合成生物食品加工技术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 项目地址: 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
  • 规模: 1、建设规模及内容:五通一平工程:场地平整总面积约216667平方米,其中场地清表194505.39平方米,鱼塘清淤面积21801.9平方米,填土方1183238.47立方米,地块周边排水明沟2850米。2、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3、招标控制价:38902778.79元;4、建设地点: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5、建设工期:240个日历天6、承包方式:单价合同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梅州大埔产业园(五期)合成生物食品加工技术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标段(包)名称:梅州大埔产业园(五期)合成生物食品加工技术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公示标题:梅州大埔产业园(五期)合成生物食品加工技术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6-03-06 23: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3-10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6-03-06 23:00:00

公告内容

梅州大埔产业园(五期)合成生物食品加工技术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 --场地平整工程定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407-441422-04-01-119762

投资项目名称

梅州大埔产业园(五期)合成生物食品加工技术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梅州大埔产业园(五期)合成生物食品加工技术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 --场地平整工程

标段(包)名称

梅州大埔产业园(五期)合成生物食品加工技术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 --场地平整工程

公示名称

梅州大埔产业园(五期)合成生物食品加工技术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 --场地平整工程定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 6.3.4

评标情况

详见评标报告等附件

定标候选人

梅州市政佳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38114034.98元

质量承诺

质量目标:合格或以上;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工期

(交货期)

225个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简碧静

资质资格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粤1442021202206726 、粤建安 B(2020)0004602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D244750791 、(粤 JZ安许证字[2023]024851

业绩情况

/

定标候选人

深圳中埔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38185738.97元

质量承诺

质量目标:合格或以上;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工期

(交货期)

230个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黄晓霞

资质资格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粤1442019202007320 、粤建安 B(2021)0004226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D244114377 、(粤) JZ安许证字[2023]026738

业绩情况

/

定标候选人

河南立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38221590.96元

质量承诺

质量目标:合格或以上;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工期

(交货期)

230个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张自良

资质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豫1412019202002741 、豫建安 B(2023)1235793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D141107175、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341004000 、(豫) JZ安许证字[2014]000444

业绩情况

/

异议受理部门

大埔县产业集聚区投资开发有限

公司

联系地址

大埔县湖寮镇青梅路 13 号五楼办公室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753-552338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大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3-5529230

联系地址

梅州市大埔县虎山路 246号建设大厦

公示开始时间

202 6 3 6 23 :00

公示结束日期

202 6 3 10 00: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标人:大埔县产业集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 6 3 6

相关附件

公示资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