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鸦片战争海防遗址(滨海湾段)项目勘察设计评标报告
- 项目名称: 东莞市鸦片战争海防遗址滨海湾段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滨海湾新区
- 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约为21万平方米,其中威远炮台片区面积约14.7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海战馆门户广场提升工程、海战博物馆提升工程(含馆内设备更新)、炮台遗址公园环境提升工程、英雄广场、虎门大桥以东山体步道景观提升工程;沙角炮台片区面积约6.3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沙角炮台门户通道工程、沙角炮台服务配套提升工程、濒海台及临高台景观提升工程、濒海台至捕鱼台连通工程、捕鱼台服务配套提升工程等,涉及建筑面积共约4200平方米(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最终建设规模及内容以相关批复为准
- 范围: 5比例分担 投资金额:216489300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为21万平方米,其中威远炮台片区面积约14.7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海战馆门户广场提升工程、海战博物馆提升工程(含馆内设备更新)、炮台遗址公园环境提升工程、英雄广场、虎门大桥以东山体步道景观提升工程;沙角炮台片区面积约6.3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沙角炮台门户通道工程、沙角炮台服务配套提升工程、濒海台及临高台景观提升工程、濒海台至捕鱼台连通工程、捕鱼台服务配套提升工程等,涉及建筑面积共约4200平方米(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最终建设规模及内容以相关批复为准 ; 1)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测量、地形测量、地下管线和物探等,提供工程资料的设计、施工所需岩土参数的岩土工程资料(包括勘察、剪切波速测试报告及土壤氡检测报告);对建筑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工程降水及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及施工现场配套服务等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东莞市鸦片战争海防遗址(滨海湾段)项目
标段(包)名称:东莞市鸦片战争海防遗址(滨海湾段)项目勘察设计
评标结束时间:2024-02-29 17:50:13
公告内容
一、评标工作回顾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东莞市鸦片战争海防遗址(滨海湾段)项目勘察设计
(2)建设地点:东莞市虎门镇
(3)招 标 人: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4)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为21万平方米,其中威远炮台片区面积约14.7万平方米,设计内容包括海战馆门户广场提升设计、炮台遗址公园环境提升设计、英雄广场、虎门大桥以东山体步道景观提升设计;沙角炮台片区面积约6.3万平方米,设计内容包括沙角炮台门户通道设计、沙角炮台服务配套提升设计、濒海台及临高台景观提升设计、濒海台至捕鱼台连通设计、捕鱼台服务配套提升设计等,同时包括配套园林广场、登山步道、栈道及标识等相关内容设计,以及符合文物保护和申报要求的方案成果,及申报过程中必要的整合、拆分、重组等修改工作。两个片区涉及总建筑面积约10500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约10100平方米(最终面积以相关批复为准)。
(6)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估算暂定为21648.9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为15660.58万元(最终金额以相关批复文件为准)。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招标范围:东莞市鸦片战争海防遗址(滨海湾段)项目勘察设计包括:
1)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测量、地形测量、地下管线和物探等,提供工程资料的设计、施工所需岩土参数的岩土工程资料(包括勘察、剪切波速测试报告及土壤氡检测报告);对建筑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工程降水及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及施工现场配套服务等。其中包括收集已有资料、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量、物探、勘探、取样、试验、剪切波速测试、土壤氡检测等勘察作业、工程勘察文件、办理勘察报告备案。
2)工程设计,包括:①文物概况、历史沿革、考古工作、既有保护工作情况等内容的梳理;②配合做好文物价值评估、展示阐释体系设计;③项目工程设计范围及对象;④总平面设计、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全过程、各专业深化设计、设计汇报展示(含制作三维动画效果演示、效果图、模型等,须满足招标人向各政府部门汇报设计成果的要求)、以及与红线外市政管线(水、电、气及通信等)、道路接口(或连接段)、现场施工及竣工图配合等各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 ⑤配合做好文物环境及配套服务设施等现状评估及相关工程措施、专项整治和配套服务设施提升方案,以及涉及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及建控地带内相关建设的必要性说明、项目设计技术路线、实施原则与目标等必要的分析说明内容和配套设计图纸(最终材料内容以市文广旅局确定的申报要求为准);⑥完成因各种原因而造成的增补缺漏项和调整工作,编制各专项报告,技术要求和相关说明文件,所有专项咨询、专项设计、专题研究及专项评审,各阶段所需的会务及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等;⑦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
项目计划投资所包含的全部设计内容,涉及的常规专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总图、建筑(含改、扩建)、结构、景观园林、室内(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精装修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固定家具、装饰物品、灯具、门及五金配件等)、电气、泛光照明、通风与空调、给排水、智能化系统、海绵城市设计、消防、景观园林(包括但不限于重要景观节点设计、道路景观、景观桥梁、景观照明、景观给排水、景观电气、绿化工程等)、景观家具(包括但不限于室外灯具、垃圾桶、休闲座椅等)、所有与使用相关的系统、专业及特殊工艺设计、BIM技术应用、抗震支架设计(如有)等。
特殊专业包括但不限于:钢结构(如有)、噪声咨询、灯光、音响、建设用地范围外的管线接入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图、标识系统。以上未列出但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其他特殊工程和批准的投资计划所含项目的所有工程设计内容。设计内容不含雕塑及展陈,但设计需配合完成雕塑及展陈相关专业内容的衔接落位工作。
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基础资料和(勘察设计)设计任务书。
2、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8日 09 时30分。
(2)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
(3)开标记录:
1)2024年02月28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单位共4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经系统自动辅助审查及人工复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共4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及投标会现场应急情况处理表。
4)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有4家投标人解密成功。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5)通过符合性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共4家。
6)投标人提出异议情况:无。
7)招标人将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8)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9)2024年 02月 29日09时0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召开解封及打包评标数据会议。
10)按招标文件要求解密封存的电子投标文件后打包相关评标数据,并同步到交易系统。
11)解封及打包评标数据会议各方均无异议。
(4)开标会议结束后,招标人将所有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包并将数据同步到评标系统,在评标会给评标委员会进行详细评审。
3、评标时间及地点
(1)评标时间:2024年02月29日 09:30 时至 2024年02月29日13时30分。
(2)评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11)。
4、评标程序
详见《评标程序》。
5、评委守则
详见《评委守则》。
6、参加评标会议的部门及人员
评标委员会,成员:详见本报告第二条“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招标人)
广东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广东省东莞市南华公证处(公证处)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评标会议情况记录表》。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 9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3人(按规定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6人专家于 2024 年02月28日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到及身份对照表》、《评标会议情况记录表》,其中:专家二、专家五、专家七 为招标人代表,专家一、专家三、专家四、专家六、专家八、专家九 从 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中随机抽出。
3、评标委员会组长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 专家六 为评标委员会专家组组长。
4、各评委的签到情况
评委的签到情况详见《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到及身份对照表》,《评标会议情况记录表》。
三、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人)、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联合体)、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2 |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3 | 中土大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4 |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四、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1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4.1.1 |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 | 装订、份数、组成、暗标无透露投标人身份标识等方面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
4.1.2 |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编制 | 装订、份数、组成、商务部分无透露投标人技术部分身份标识等方面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投标报价 | 投标函附录或报价信封中填报的投标报价(或报价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且一致。 | ||
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
注:评标委员会无需对上述“评审因素”栏目内容中涉及有关企业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情况进行评审。
评标办法前附表2
条款号:4.2.1 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标准(85分)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分项分值 | ||||
优 | 良 | 中 | 差 | |||||
1 | 对项目的了解及解读 | 4 | 对项目的了解及分析是否详细、清晰及完整 | (3,4] | (2,3] | (1,2] | [0,1] | |
2 | 总体勘察设计思路(方案构思)
| 规划布局
| 4 | 经济指标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 (3,4] | (2,3] | (1,2] | [0,1] |
3 | 4 | 方案整体效果是否出色,设计思路是否清晰,技术方法是否合理 | (3,4] | (2,3] | (1,2] | [0,1] | ||
4 | 4 | 功能分区是否明确,空间布局是否连贯有序,比例尺度是否宜人 | (3,4] | (2,3] | (1,2] | [0,1] | ||
5 | 4 | 是否充分利用现状地形和周边景观,因地制宜地营造出符合项目形象的横向空间 | (3,4] | (2,3] | (1,2] | [0,1] | ||
6 | 4 | 项目主轴、主入口等重要节点园林景观是否完整体现 | (3,4] | (2,3] | (1,2] | [0,1] | ||
7 | 园林景观设计 | 4 | 效果图是否充分体现整体项目规划和园内建筑、桥梁的完整形态 | (3,4] | (2,3] | (1,2] | [0,1] | |
8 | 8 | 建筑景观效果是否主题明确、空间丰富、尺度宜人、风格统一 | (6,8] | (4,6] | (2,4] | [0,2] | ||
9 | 8 | 景观造型是否符合项目性格特质和招标任务书要求 | (6,8] | (4,6] | (2,4] | [0,2] | ||
10 | 6 | 功能分区是否明确,交通组织是否便利通畅 | (4.5,6] | (3,4.5] | (1.5,3] | [0,1.5] | ||
11 | 4 | 充分考虑游客的出行及活动需求,体现以人为本设计理念,不同空间及不同专业设计内容是否彼此协调 | (3,4] | (2,3] | (1,2] | [0,1] | ||
12 | 4 | 景观绿化是否充分考虑空间关系、色彩关系、群落关系、形态与空间的组合、适应气候变化、季节变化等因素 | (3,4] | (2,3] | (1,2] | [0,1] | ||
13 | 4 | 在铺装、设施的材料及颜色选择方面应充分考虑与周边城市道路及街道景观环境之间的关系,使其与周边建筑、城市景观风貌相协调 | (3,4] | (2,3] | (1,2] | [0,1] | ||
14 | 4 | 夜景架构规划设计逻辑是否清晰、夜景架构是否完整,是否准确把握构成夜景的各元素、合理配置照明,是否构建特色鲜明、层次清晰的夜景总体架构,是否能设定科学合理的亮度标准和亮度层次,色温、光色及动态照明能强化夜景特色并体现夜景品质 | (3,4] | (2,3] | (1,2] | [0,1] | ||
15 | 4 | 控制系统及先进技术是否专业、合理,控制方式是否包含强电及 LED 弱电控制,系统要求及智慧技术手段是否具有较强的兼容性和后期扩展能力,架构是否清晰合理、稳定性强,控制信号是否符合国际通行标准 | (3,4] | (2,3] | (1,2] | [0,1] | ||
16 | 勘察设计进度安排及质量保证体系 | 5 | 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满足招标各阶段要求,进度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且可操作性 | (3.5,5] | (2.5,3.5] | (1.5,2.5] | [0,1.5] | |
17 | 后续服务承诺 | 5 | 后续服务人员配备、现场服务、配合变更、上会汇报等后续服务工作的措施是否合理、具体可行及可操作性 | (3.5,5] | (2.5,3.5] | (1.5,2.5] | [0,1.5] | |
18 | 投资控制 | 5 | 估算资料是否齐全总造价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计算是否正确 | (3.5,5] | (2.5,3.5] | (1.5,2.5] | [0,1.5] | |
19 | 技术标页(不含封面) | 不扣分或扣3分 | 不宜大于200页,超过200页的将对其技术得分扣减3分 | |||||
注:1、分数出现小数点时,可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上述“评审分项”各分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60%时,评标专家需详细填写该项得低分的充分理由,例如:该项目内容存在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与项目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
当用于团队招标时,技术标分值权重占总分权重一般不高于30%。
评标办法前附表3
条款号:4.2.2商务部分详细评审标准( 15 分)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企业业绩 获奖 | 6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园林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1)获得国家级或部级或国家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2分; (2)获得省级(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直辖市)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分项最高得3分; (3)获得市级(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地级市)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本分项最高得1.5分。 注:①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或分会;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得奖项目按高分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④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供的有效获奖材料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 | ||||
2 | 企业业绩 | 3 | (1)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面积≥15万平方米的园林工程项目设计业绩的,每项1分; (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面积≥10万平方米的园林工程项目设计业绩的,每项0.5分,本分项最高得1.5分。 注:①有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一个合同为1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②有效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或合同关键页(能反映设计建筑面积等主要内容和合同双方盖章页);③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 | ||||
3 | 拟投入项目主要岗位人员情况 | 6 | (1)项目勘察设计总负责人(3分): 2019年1月1日至今作为园林设计负责人负责过的园林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①获得国家级或部级或国家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1.5分; ②获得省级(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直辖市)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分项最高得2分。 园林专业负责人(3分): 2019年1月1日至今作为园林专业负责人负责过的园林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①获得国家级或部级或国家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1.5分; ②获得省级(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直辖市)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分项最高得2分。 注:①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或分会;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得奖项目按高分项只计算一次计分,同一得奖项目满足上述要求均可分别得分;④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供的有效获奖材料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⑤投标人须提供能体现作为相应岗位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 ||||
4 | 价格评分 | Y=/ | 价格标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 Yn:投标人价格得分; Gn:投标人投标报价; T:在有效投标文件中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到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平均值; □最低报价; H:扣分系数。当Gn>T时,H=2h;当Gn 本项得分最低不得低于0分。 | ||||
1、/ 2、/ 3、/ 4、/ 5、价格评分在计算过程中产生小数均参与计算,仅结果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6、方案招标时,商务部分(不含价格评分)分值权重占总分权重不高于15%。 | |||||||
五、废标情况说明
无废标情况 。
六、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无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
七、评审汇总表
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综合评审汇总及排名如下:
序号 | 投标人 暗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标部分详细评审 | 商务标部分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名次 | 备注 |
1 | 投标 单位1 |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66.53 | 11 | 77.53 | 2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2 | 投标 单位2 |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74.24 | 15 | 89.24 | 1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3 | 投标 单位3 | 中土大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64.34 | 9.5 | 73.8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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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 单位4 |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63.60 | 8 | 71.6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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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结果依据各附表得出。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从体: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2、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3、中土大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4、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九、评标结果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从体: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十、评标办法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附件
详见评标报告及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