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 项目名称: 阳江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 规模: 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工程规划方案、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工程勘察(含施工勘察)等工作,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内容 ; 总用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900平方米,计划设置床位150张。新建一栋7层残疾人托养中心大楼,一栋2层后勤楼及地下车库和设备房等,并完善道路、绿化、停车场等配套公共基础设施。估算建安工程费约4444.12万元
- 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规模):总用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900平方米,计划设置床位150张。新建一栋7层残疾人托养中心大楼,一栋2层后勤楼及地下车库和设备房等,并完善道路、绿化、停车场等配套公共基础设施。估算建安工程费约4444.12万元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阳江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标段(包)名称:阳江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评标结束时间:2024-09-04 17:12:00
公告内容
| 阳江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评标报告 | ||||||||||||||||||
| 阳江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于2024年09月04日10时00分在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一室举行开标会议,在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1室举行评标、定标会议。现将评标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招标工程的招标人为阳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代理机构为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人设置本工程初步设计招标控制价为662381.13元,投标人的初步设计费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设置的初步设计招标控制价662381.13元;工程勘察费报价不得高于勘察收费基准价(招标控制价)的100%(勘察费投标报价上限的百分比值);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初步设计费投标报价不能低于招标人设置的本项目初步设计成本警示价397428.68元,勘察投标报价不能低于招标人设置的本项目勘察成本警示价,即本项目勘察收费基准价(招标控制价)的60%,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投标人,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取综合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共有4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参与该项目,分别为: | ||||||||||||||||||
| 序号 | 投标人 | |||||||||||||||||
| 1 | 佳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东省岩土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
| 2 | 中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 3 | 阳江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4 | 广东新广厦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二、开标记录情况 在本工程开标会上,招标代理(在招标人监督下)登录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开评标系统进行开标,通过在线“三方解密”的方式对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并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信用等级。4家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为有效的投标人,直接进入资格候审程序。在开标现场时随机摇珠选定单个投标报价,对应单位为中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初步设计费报价为650000.00元。4家投标人分别为 | ||||||||||||||||||
| 序号 | 投标人 | 初步设计报价(元) | 勘察报价下浮率(%) | |||||||||||||||
| 1 | 佳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东省岩土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649133.00 | 3.00 | |||||||||||||||
| 2 | 中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650000.00 | 2.00 | |||||||||||||||
| 3 | 阳江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662000.00 | 4.00 | |||||||||||||||
| 4 | 广东新广厦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662380.00 | 1.00 | |||||||||||||||
| 三、资格后审情况 经资格后审委员会审查(成员名单详见资格后审报告),4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为有效投标文件,直接成为本工程正式投标人,进入评标、定标程序。 | ||||||||||||||||||
|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本工程资格后审委员会成员由5人组成,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按规定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 5位专家。评标委员会主任由 担任。 | ||||||||||||||||||
| 五、技术文件审查情况 (一)符合性审查 各评委经认真审查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4家投标人的技术文件都符合要求,为有效投标人。 (二)技术文件评审得分 | ||||||||||||||||||
| 投标人 | 匿名单位编号 | 技术评审得分 | ||||||||||||||||
| 佳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东省岩土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acbd71d8b5a45da2b27fa7d9e6d53f7b | 57.12 | ||||||||||||||||
| 中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1c0fabe560b3b70213c338608a672da7 | 54.88 | ||||||||||||||||
| 阳江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571bfe443c4d8b3370d14de8efb23a3c | 73.28 | ||||||||||||||||
| 广东新广厦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bcfc5ed5c252447339da9895568b7a75 | 55.36 | ||||||||||||||||
| 六、商务文件审查情况 | ||||||||||||||||||
| (一)符合性审查 各评委经认真审查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4家投标人的商务文件都符合要求,为有效投标文件。 (二)商务文件评审 各评委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文件中的企业工程业绩、企业工程获奖、项目成员职称和投标报价分别评审,计算其各项得分。其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办法计算: | ||||||||||||||||||
| 1、在评标现场,招标代理(在招标人监督下),从有效投标人中通过系统随机摇珠选定单个投标报价,随机摇珠选定的投标报价为650000.00元,对应单位为中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2、当有效投标报价为3个以上(含本数)6个以下(不含本数)时,计算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出算术平均值为655878.25元。 3、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取投标人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与随机摇珠选定单个投标报价的平均值计算出本项目的评标基准价为652939.13元。 | ||||||||||||||||||
| (三)商务文件评审得分 | ||||||||||||||||||
| 序号 | 投标人 | 企业工程业绩得分 | 企业工程获奖得分 | 项目成员职称得分 | 投标报价评审得分 | 商务文件得分 | 商务文件评审得分 | |||||||||||
| 1 | 佳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东省岩土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0.00 | 0.00 | 20.00 | 39.88 | 59.88 | 5.99 | |||||||||||
| 2 | 中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0.00 | 10.00 | 20.00 | 39.91 | 69.91 | 6.99 | |||||||||||
| 3 | 阳江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00 | 20.00 | 10.00 | 39.44 | 89.44 | 8.94 | |||||||||||
| 4 | 广东新广厦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00 | 20.00 | 20.00 | 39.42 | 99.42 | 9.94 | |||||||||||
| 七、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综合总得分(技术文件评审得分、商务文件评审得分和信用评价评审得分),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按综合总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 ||||||||||||||||||
| 排名 | 投标单位 | 信用评价得分 | 技术评审得分 | 商务评审得分 | 综合总得分 | |||||||||||||
| 1 | 阳江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6.00 | 73.28 | 8.94 | 88.22 | |||||||||||||
| 2 | 广东新广厦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8.00 | 55.36 | 9.94 | 73.30 | |||||||||||||
| 3 | 中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10.00 | 54.88 | 6.99 | 71.87 | |||||||||||||
| 4 | 佳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东省岩土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6.00 | 57.12 | 5.99 | 69.11 | |||||||||||||
| 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阳江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前三名候选人为: | ||||||||||||||||||
| 中标信息 候选人 | 投标人 | 初步设计费投标报价(元) | 综合 总得分 | 勘察中标下浮率 | 初步设计中标下浮率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阳江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662000.00 | 88.22 | 4.00% | 0.0575%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东新广厦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662380.00 | 73.30 | 1.00% | 0.0002%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650000.00 | 71.87 | 2.00% | 1.8692% | |||||||||||||
| 九、澄清、说明、补充事项纪要:无。 | ||||||||||||||||||
| 评委主任: | ||||||||||||||||||
| 评委: | ||||||||||||||||||
| 2024年9月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