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槎街道敬老院拆除重建工程智能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张槎街道敬老院拆除重建工程智能化工程
- 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张槎街道敬老院拆除重建工程,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路北侧、张槎商会大厦东侧。总建筑面积:20168.87平方米,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主体42.65米。建筑层数为地上11层,地下1层。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材料运输、装卸、包安装、调试、包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包验收等,综合单价包干。3.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数量:本项目智能化系统建设内容为智能化系统标段工程全套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及其工程实施(含设备供货、相关软件、线管、线槽和线缆的采购及施工、系统安装、编程、调试、测试设备、维护工具、用户培训、经验收后向招标人及使用单位移交及售后服务等)。具体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张槎街道敬老院拆除重建工程智能化工程
标段(包)名称:张槎街道敬老院拆除重建工程智能化工程
公示标题:张槎街道敬老院拆除重建工程智能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05-28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05-31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5-05-27 00:00:00
公告内容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standalone="no"?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投资项目代码 |
2207-440604-04-01-151070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张槎街道敬老院拆除重建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张槎街道敬老院拆除重建工程智能化工程 |
||
|
标段(包)名称 |
张槎街道敬老院拆除重建工程智能化工程 |
||
|
公示名称 |
张槎街道敬老院拆除重建工程智能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5年05月26日 |
||
|
评标情况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通服建设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8537310.18 元 |
||
|
质量承诺 |
按照国家及广东省的有关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
工期(交货期) |
10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黄海波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 |
本项目资格能力条件未对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做要求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 |
本项目资格能力条件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做要求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 |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 |
本项目资格能力条件未对企业业绩做要求 |
||
|
异议受理部门 |
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三路6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曾工 |
联系电话 |
0757-82133362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757-83105672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68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5月28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05月30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1.工程编号:A01-440604-2024-0011-02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4.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