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厦镇林村新亚洲黄泥山工改工(二)五金制品生产项目评标报告
- 项目名称: 塘厦镇林村新亚洲黄泥山工改工二五金制品生产项目
- 项目地址: 塘厦
- 规模: 本工程拟建1号厂房(地上9层),2号厂房(地上9层),3号宿舍(地上12层),4号地下室(地下1层)及室外配套等,用地总面积为26275.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02437.07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58米,最大跨度11米
- 范围: 塘厦镇林村新亚洲黄泥山工改工(二)五金制品生产项目(按招标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土建工程;2、电气工程;3、给排水工程;4、通风工程;5、消防工程;6、室外配套工程等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塘厦镇林村新亚洲黄泥山工改工(二)五金制品生产项目
标段(包)名称:塘厦镇林村新亚洲黄泥山工改工(二)五金制品生产项目
评标结束时间:2023-12-01 09:30:00
公告内容
塘厦镇林村新亚洲黄泥山工改工(二)五金制品生产项目评标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塘厦镇林村新亚洲黄泥山工改工(二)五金制品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东莞市塘厦镇林村社区新亚洲黄泥山
3、招标单位:东莞市塘厦镇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4、招标代理机构:莞睿建设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本工程拟建1号厂房(地上9 层),2 号厂房(地上 9 层), 3 号宿舍(地上 12 层),4号地下室(地下 1 层)及室外配套等,用地总面积为 26275.01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102437.07 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 58 米,最大跨度 11 米。
6、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5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12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07月26日。
7、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333000000.00元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综合评估法)
9、招标范围:塘厦镇林村新亚洲黄泥山工改工(二)五金制品生产项目(按招标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土建工程;2、电气工程;3、给排水工程;4、通风工程;5、消防工程; 6、室外配套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并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专家四、专家五、专家六、专家七、专家八、专家九
三、开标记录:
第一阶段会议纪要:
1.2023年11月30日09时30分在公共资源交S易中心开标室(9)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单位共54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经系统自动辅助审查及人工复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共53家;不符合要求的共1家,其中:东莞市骏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审不通过原因:◆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在“住建诚信系统”有在建项目被锁定!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5.1款否决其投标。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共有54家投标人解密成功。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5.投标人对符合性审查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
6.以上综合所述通过资格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53家。
7.对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密封。
8.第一阶段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第二阶段会议纪要:
8、2023年12月1日09时0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9)召开第二阶段开标会。
9、解密第一阶段封存的电子投标文件(含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标部分),经人工核对,系统中填写的最高投标限价准确。
10、本次开标会共开启标书的价格部分53份,其中报价部分有效的共53份,报价部分无效的共0份。
11、报价部分有效的共53份,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有效的投标人家数大于16家,需要进行筛选环节。
12、根据本项目的性质和招标控制价大小,确认本工程的筛选方法为:(1)本项目属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一资质的招标项目,按招标文件须知第5.2.12.2目中规定的筛选方法二。(2)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数量Q值,本次抽取放入12-15号球,分别代表对应的入围投标人数量。本次抽中14号球,本项目的入围投标人数量Q值为14家。
13、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随机抽取随机因子K值,经系统计算PX(1 2%)超过最高限价,本次抽取放入5至9号球,分别代表随机因子0%、0.5%、1%、1.5%、2.0%。此次抽取为7号球。随机因子K为0.5%。
14、有效投标人为53家,其中:第2批次选取过程中,东莞市东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信用分2005.5分)、广东裕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信用分2938.17分)得分排序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5.2.12.3目的规定,优先选取与本工程对应类别投标信用分高的投标人,即选取广东裕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入围评标环节。系统生成入围评标的投标人名单,详见《确认进入评审环节投标人名单》。
15、第二阶段本次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
序号
|
投标人暗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
1
|
投标单位6
|
广东裕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2
|
投标单位12
|
东莞市华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3
|
投标单位3
|
广东汇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4
|
投标单位5
|
广东信宏智慧建造工程有限公司
|
|
5
|
投标单位9
|
友焜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6
|
投标单位13
|
广东鸿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7
|
投标单位14
|
华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8
|
投标单位10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
9
|
投标单位7
|
中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10
|
投标单位1
|
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11
|
投标单位11
|
广东恒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12
|
投标单位4
|
广东华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13
|
投标单位8
|
广东润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14
|
投标单位2
|
浙江中富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五、废标情况说明:
无废标情况。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1-1(
技术标暗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
|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技术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
投标文件编制
|
1、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技术标编制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
3.5.9
项的要求。
|
|
其他内容
|
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投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规定应递交的全部文件的;
3、
投标文件中未提出与招标文件相悖的要求,未对招标文件有重大的保留,包括重新划定风险,改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提出不同的质量标准、验收方法、计量方法和纠纷处理方法。
4、
投标文件的编制、承包内容及责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无重大偏差,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①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②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对招标文件在第二章第1.3.4项已提供危大工程清单,投标人未针对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6、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
评标办法前附表1-2(商务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商务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8款要求(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技术负责人签章”等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
资格评审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一章第3.3.9款规定
|
|
|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
符合第二章附件二规定
|
||
评标办法前附表1-3(投标文件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报价信封的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
投标函格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8项规定
|
||
|
服务期限
(即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报价信封编制
|
报价信封编制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11项的要求
|
||
评标办法前附表2-1技术标部分评审标准
|
技术标部分评审标准
(
30
分)
|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对项目拟建工程现状的了解与认识
|
0-3分
|
评审内容:对项目拟建工程现状认识的准确性、透彻性,对现有基础资料了解的详尽性、清晰及完整性。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
|
2
|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
0-3分
|
评审内容:有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制度,配备足够的符合相关规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的资料管理制度完整、齐全、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
|
3
|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
0-3分
|
评审内容: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落实到岗、专人负责,有详实的成品保护措施方案和实施计划,企业有完善的成品保护检查制度、交接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
承诺项目进入保修期的保修工作到位,企业有完善的 保修期工作制度,具体包括:设立有专门的保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齐全、保修沟通及时有效、定期回访等。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
|
4
|
施工组织方案
|
0-4分
|
评审内容:项目前期和总体施工组织方案内容的完整性,施工流程的条理清晰度,方案组织的科学性,项目目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里程碑要求。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
|
5
|
主要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
0-4分
|
评审内容:方案的合理、可操作性,施工流程的详细程度,关键工程的明晰程度、技术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
|
6
|
施工进度、质量保证措施
|
0-3分
|
评审内容:施工进度、质量目标是否明确;体系是否健全、控制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
|
7
|
施工人材机配置方案
|
0-3分
|
评审内容:施工人力资源、主材、主要机械和设备等配置方案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
|
8
|
重难点分析及对策
|
0-4分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的全面性,条理清晰度,保证措施的合理性、解决方案的完整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
|
9
|
应急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
|
0-3分
|
评审内容:是否有行之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和抵抗风险的措施,抵抗风险的能力强。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
|
10
|
技术标页数
(不含封面)
|
不扣分或
扣
5
分
|
不宜大于200页,超过200页的将对其技术标得分扣减 5 分。
|
注:
1
、分数出现小数点的,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上述“评分标准”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3、上述“评标项目”各分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60%时,评标专家需详细填写该项得低分的充分理由,例如:该项目内容存在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与项目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
评标办法前附表2-2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
|
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
(
10 分)
|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企业资质
|
2分
|
施工资质: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注:需提供相关有效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
|
2
|
财务情况
|
1分
|
投标人连续三年(2020、2021、2022 年)均盈利的,得 1 分;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 1 分。注:需提供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附注等内容可不提供)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
|
3
|
企业信誉及获奖情况
|
2分
|
投标人自 2018 年 01 月 01 日至今承接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获得奖项的:
①获得国家级或部级或国家行业协(学)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 1 分;
②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学)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 0.5 分;
本项最高得 2 分。
注:①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得奖项目不重复记分;
|
|
4
|
企业类似业绩
|
4分
|
投标人自 2018 年 01 月 01 日至今每完成 1 项合同金额≥15000 万元人民币的类似施工业绩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4分。
注:①类似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②有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一个合同为 1 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许可证)、施工(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需包含合同协议书等能反映主要工作内容和合同双方签证盖章页等能反映评审因素信息即可)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三项材料缺一不可);③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纯施工业绩,合同金额仍以整个业绩合同总价为准,但投标人必须为该业绩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能体现出牵头人身份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施工与其他内容(如设计、咨询等)组合在一起发包的业绩,此时合同金额以业绩合同中施工部分的合同价为准,且投标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提供能体现出投标人在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以及施工部分的合同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④合同金额以业绩合同中的数据为准,以承包合同价为准,承包合同未载明合同总价的,以工程结算资料复印件(工程结算资料须能反映结算双方已盖章确认结算金额)为准。单项合同金额是指一个承包合同所载合同价,同一工程项目分期发包,签订多个合同的,不以累加的合同额作为工程业绩。
|
|
5
|
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
|
1分
|
1)
项目负责人:(0.5 分)
同时具备壹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和工程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 0.5 分注:须提供职称证复印件。
|
|
造价专业负责人:(0.5 分)
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 0.5 分。注:须提供职称证复印件
|
|||
注: 1、上述“评分标准”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如采取商务标评标,评审类目不能小于三项。如采取范本内预设类目,分值不得大于范本各类目预设最高分值。
3. 对企业类似业绩(如有该评审项目),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府〔2021〕1号)的相关规定,如投标人为在莞分立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本次招标认可该投标人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如投标人为在莞分立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应提供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资质分立企业业绩投标资信证明(简称“分立业绩资信证明”)作为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之一,上述“评标项目”的“企业类似业绩(如有该评审项目)”认可该投标人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原公司业绩在满足上述“评分标准”的情况下可计分。
未提供分立业绩资信证明的,其业绩不予认定。
评标办法前附表2-3价格部分评审标准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价格部分
|
Y=60
|
价格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
Yn=Y- |Gn-T|×100/T×H
Yn:投标人价格得分;
Gn:投标人投标报价;
T:在有效投标文件中去掉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和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到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平均值。
H:扣分系数。当Gn>T时,H=2h;当Gn
|
注:1.价格部分总分不低于总分的60%
2.价格评分在计算过程中产生小数均参与计算,仅结果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3.价格部分得分最低不得低于0分。
七、经评审的价格或评分比较一览表:
|
序号
|
投标人暗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
|
技术标部分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
|
商务标部分详细评审
|
价格标部分初步评审
|
价格标部分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名次
|
|
1
|
投标单位1
|
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25.12
|
通过
|
9.5
|
通过
|
59.85
|
94.47
|
2
|
|
2
|
投标单位2
|
浙江中富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22.81
|
通过
|
3
|
通过
|
59.81
|
85.62
|
|
|
3
|
投标单位3
|
广东汇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21.83
|
通过
|
5
|
通过
|
59.89
|
86.72
|
|
|
4
|
投标单位4
|
广东华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22.41
|
通过
|
10
|
通过
|
59.59
|
92.00
|
|
|
5
|
投标单位5
|
广东信宏智慧建造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27.09
|
通过
|
10
|
通过
|
59.98
|
97.07
|
1
|
|
6
|
投标单位6
|
广东裕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22.23
|
通过
|
9
|
通过
|
59.46
|
90.69
|
|
|
7
|
投标单位7
|
中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22.48
|
通过
|
10
|
通过
|
59.51
|
91.99
|
|
|
8
|
投标单位8
|
广东润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22.05
|
通过
|
6
|
通过
|
59.86
|
87.91
|
|
|
9
|
投标单位9
|
友焜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21.67
|
通过
|
4
|
通过
|
59.74
|
85.41
|
|
|
10
|
投标单位10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22.69
|
通过
|
10
|
通过
|
59.42
|
92.11
|
3
|
|
11
|
投标单位11
|
广东恒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23.28
|
通过
|
4.5
|
通过
|
59.79
|
87.57
|
|
|
12
|
投标单位12
|
东莞市华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22.52
|
不通过
|
/
|
/
|
/
|
/
|
|
|
13
|
投标单位13
|
广东鸿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22.43
|
通过
|
7.5
|
通过
|
59.82
|
89.75
|
|
|
14
|
投标单位14
|
华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22.8
|
通过
|
6.5
|
通过
|
59.94
|
89.24
|
|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单位1
|
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单位2
|
浙江中富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单位3
|
广东汇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单位4
|
广东华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单位5
|
广东信宏智慧建造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单位6
|
广东裕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单位7
|
中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单位8
|
广东润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单位9
|
友焜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单位10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
投标单位11
|
广东恒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单位12
|
东莞市华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信宏智慧建造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