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红山街双沙旧村改造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一期)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5-12-08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黄埔区红山街双沙旧村改造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 规模: 本项目位于黄埔区红山街。共包含8条道路,路线总长约3.126公里,标准段红线宽30/26/20米,双向四车道/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40/3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支路。Ⅳ等水准测量,最大排水管径DN1350,桥梁长度35.08米,单跨30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等。最终以相关部门批复可研文件为准
  • 范围: 招标范围:根据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①勘察部分: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工程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探测、地形图测量、旧路检测等。②设计部分:负责本项目方案设计、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及报批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审核及盖章、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具体内容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黄埔区红山街双沙旧村改造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黄埔区红山街双沙旧村改造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公示标题:黄埔区红山街双沙旧村改造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一期)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12-08 18: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12-12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5-12-08 17:04:48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406-440112-04-01-690970
投资项目名称 黄埔区红山街双沙旧村改造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一期)
招标项目名称 黄埔区红山街双沙旧村改造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黄埔区红山街双沙旧村改造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公示名称 黄埔区红山街双沙旧村改造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工程(一期)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12-04 10:00:00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前 3 名不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进入定标阶段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 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主办方为准),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 名单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 4位

(除校验码外)

合格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元)

3520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4221222.45

2109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4194107.65

1843

(主)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

4252288.92

序号 合格中标候选人名称 合格中标候选人代码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候选人资格情况 候选人业绩情况 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91510000201803520Y 4221222.45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张伟杨 高级工程师/00479801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2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91440000190382109J 4194107.65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梁润泽 高级工程师/粤高职证字第1600101000846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3 (主)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 91440101677771843T 4252288.92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黄天宇 正高级工程师/2401001156893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 020-2806883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2181336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四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5-12-08 18: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5-12-12 00:00: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②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相关附件

(盖章版)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