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城镇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工程(二期)-洋纳片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设计)评标公示
- 项目名称: 惠阳区城镇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工程二期洋纳片区建设工程设计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惠阳区城镇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工程(二期)-洋纳片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设计)
标段(包)名称:惠阳区城镇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工程(二期)-洋纳片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设计)
公示标题:惠阳区城镇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工程(二期)-洋纳片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设计)评标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6-03-05 15: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3-09 23:59:00
公示发布时间:2026-03-05 14:41:15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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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406-441303-04-01-157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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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惠阳区城镇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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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惠阳区城镇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工程(二期) - 洋纳片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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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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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名称 |
惠阳区城镇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工程(二期) - 洋纳片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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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日期 |
2026 年 3 月 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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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 2026 年 3 月 4 日 11:00 (二) 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2 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分别是 1 位招标人评委代表以及 4 位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 (四)评标办法:定量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 (五)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名单:西城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佳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六)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1 、特征码检查: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 2020 〕 78 号)要求,评标委员会借助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特征码检查; 3 家投标单位通过特征码检查。 2 、初步评审不通过情况:无。 3 、初步评审结果: 3 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七)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无。 (九)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无。 (十)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由评标委员会随机载明):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 2026 年 3 月 4 日 16:00 (二) 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1 号定标室 (三)定标委员会组成:定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其中招标人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从招标人组建的“定标成员备选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 4 人。 (四)定标方法:票决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西城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佳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六)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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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西城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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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下浮率: 1.08% ( 2582603.36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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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工期 |
本项目原则上分两阶段实施(最终以政府工作部署为准),实行分阶段结算与支付。第一阶段先行实施内环东路(迎宾大道—第四净水厂)污水主管工程;下一阶段根据建设安排适时启动,具体范围及启动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每阶段工程的设计总工期为 100 日历天(不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的评审、审查及审批时间)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 35 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方案设计文件;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经审查单位发现问题后 5 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上述对工期要求适用于每一阶段工程,中标人须按各阶段计划及时交付相应设计成果。本项目整体实施期为三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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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沈晓锋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 证书编号: CS201333006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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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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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西城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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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情况 |
1 、 2021 年嵊州市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 2 、惠东县城内涝治理(一期)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3 、惠东县城四处积水点改造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4 、南浔区练市镇新建污水处理及管网设施项目 - 南环线污水管网提升改造设计及污水厂污水分流管道设计; 5 、阳新县富池镇污水管网(二期)设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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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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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下浮率: 0.25% ( 2604273.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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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工期 |
本项目原则上分两阶段实施(最终以政府工作部署为准),实行分阶段结算与支付。第一阶段先行实施内环东路(迎宾大道—第四净水厂)污水主管工程;下一阶段根据建设安排适时启动,具体范围及启动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每阶段工程的设计总工期为 100 日历天(不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的评审、审查及审批时间)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 35 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方案设计文件;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经审查单位发现问题后 5 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上述对工期要求适用于每一阶段工程,中标人须按各阶段计划及时交付相应设计成果。本项目整体实施期为三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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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任正勇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 证书编号: CS20146100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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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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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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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情况 |
1 、图们边境经济合作区精细化工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部分)勘察设计; 2 、潼湖科技城(总部区)西北片路网工程设计; 3 、医药与生命健康片区首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首期道路建设工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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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佳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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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下浮率: 0.85% ( 2588608.2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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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工期 |
本项目原则上分两阶段实施(最终以政府工作部署为准),实行分阶段结算与支付。第一阶段先行实施内环东路(迎宾大道—第四净水厂)污水主管工程;下一阶段根据建设安排适时启动,具体范围及启动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每阶段工程的设计总工期为 100 日历天(不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的评审、审查及审批时间)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 35 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方案设计文件;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经审查单位发现问题后 5 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上述对工期要求适用于每一阶段工程,中标人须按各阶段计划及时交付相应设计成果。本项目整体实施期为三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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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杨少伟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 证书编号: CS20153200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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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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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佳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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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情况 |
1 、抚松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 、乐平市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 3 、玉林市城区防洪排涝提升项目(第二批)初步设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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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部门 |
惠州市惠阳区市政和代建事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土湖兴湖路 6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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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752-3823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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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 监督部门 |
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股 |
联系电话 |
0752-3819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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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阳区叶挺大道建设大厦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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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6 年 3 月 5 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6 年 3 月 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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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 七部委第 11 号令, 2013 年 4 月修订 ) 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 - “服务评价” - “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 0752-39119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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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惠州市惠阳区市政和代建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6 年 3 月 5 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6-03-04 公示开始时间:2026-03-05 公示结束时间:2026-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