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二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源市发布时间:2024-10-18来源: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项目名称: 东源县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二
  • 规模: 主要为建设内容为拟对东源县仙塘镇、义合镇、灯塔镇、船塘镇等21个乡镇共282个行政村及居委会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进行综合治理,包含新建纳镇污水厂管网、镇级污水厂新建及升级改造、新建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已建设施补充管网及资源化利用等,共新建管网1001.195千米,新建19827座检查井,新建355座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座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6座污水处理厂。标段二招标范围为船塘镇、骆湖镇、曾田镇、康禾镇、半江镇、锡场镇
  • 范围: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告所列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及备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工作。1.设计部分本项目的设计为限额设计,设计费用超出最高限价的部分招标人不予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列出危大工程清单(如有)、配合施工图审查、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服务工作、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达到竣工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及其他配套工程的设计,具体以相关职能部门审定造价为准。如设计单位需要对部分内容进行分包的,设计单位应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依法专业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分包专业设计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由设计单位支付相应费用。2.施工部分(1)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核工程清单内包含内容等,具体以相关职能部门审定为准。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如有)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2)负责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排污手续、排水接驳、临水临电、水电气等专业报建报装、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及备案等工作,并支付办理上述手续中应由中标人承担的费用。(3)负责施工期间至移交前的场地管理、保安、保洁、防噪音、防扬尘及绿化养护等管理工作;负责设置卫生垃圾池和建筑垃圾外运工作;负责设置施工污水收集过滤系统,保证污水排放不得影响周边环境;配合招标人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对场地进行清扫和布置。(4)项目范围内的场地围蔽施工及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保修期的保修维护工作(该部分费用包含在中标人合同价款中)。(5)配合完成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包括结算资料整理汇总、竣工图签审及竣工图编制(份数按招标人要求),在本项目范围内工程资料正式移交给招标人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之前所产生的费用应由中标人承担的均包括在合同价款中。最终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概(预)算内容及项目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招标人发出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东源县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包)名称:东源县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二

公示标题:东源县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二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4-10-18 15:08:07

公示结束时间:2024-10-21 23:59:59

公示发布时间:2024-10-18 15:08:07

公告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309-441625-17-01-866004

投资项目名称

东源县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东源县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标段(包)名称

东源县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标段二)

公示名称

东源县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标段二)

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 10 16 11 : 0 0 :00

评标情况

投标单位

综合得分

排名

玉凰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河源城建市政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98.46

1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深圳建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95.29

2

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93.24

3

第一中标候选人

玉凰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河源城建市政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投标报价

213799005.45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1983130.32元,建安工程费:205815875.13元,建安工程费下浮率:0.368%,预备费:6000000.00元)

质量承诺

1)设计质量: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期

(交货期)

1)设计工期:在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施工工期:735日历天(从监理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通知书指定起算日起计)。

拟派项目负责人

姓名

总承包项目经理 :李圣兵

设计项目负责人 :程明星

施工项目负责人 :彭丽丽

资质资格

总承包项目经理 证书编号: CS183400325

设计项目负责人 证书编号: 2400101278631

施工项目负责人 ,证书编号:粤 1442015201530719

业绩

详见投标文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深圳建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投标报价

214170842.39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1983130.32元,建安工程费:206187712.07元,建安工程费下浮率:0.188%,预备费:6000000.00元)

质量承诺

1)设计质量: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期

(交货期)

1)设计工期:在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施工工期:735日历天(从监理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通知书指定起算日起计)。

拟派项目负责人

姓名

总承包项目经理:冯超

设计项目负责人:李平

施工项目负责人:冯超

资质资格

总承包项目经理 证书编号 :京 1612016201819281

设计项目负责人 证书编号 205030011201701832

施工项目负责人 证书编号 :京 1612016201819281

业绩

详见投标文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投标报价

213515996.23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1983130.32元,建安工程费:205532865.91元,建安工程费下浮率:0.505%,预备费:6000000.00元)

质量承诺

1)设计质量: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期

(交货期)

1)设计工期:在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施工工期:735日历天(从监理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通知书指定起算日起计)。

拟派项目负责人

姓名

总承包项目经理 :向伟

设计项目负责人 :王雪

施工项目负责人 :向伟

资质资格

总承包项目经理 ,证书编号 :粤 1442021202200571

设计项目负责人 证书编号: CS194200681

施工项目负责人 ,证书编号 1442021202200571

业绩

详见投标文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

异议受理部门

东源县政府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地址

河源市东源县城建设路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苏先生

联系电话

0762-8831532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东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62-8836013

联系地址

河源市东源县城建设路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 10 19

公示结束日期

2024年 10 21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相关附件

脱敏-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标段二).rar 脱敏-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标段二).rar 脱敏-玉凰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标段二).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