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桥头公共医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评标报告
- 项目名称: 广东省东莞市桥头公共医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桥头
- 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19万平方米,不涉及改造建筑面积1.32万平方米,涉及改扩建建筑面积6.87万平方米,具体为:原住院大楼改造面积3.79万平方米,改造床位500张,主要改造内容为原来每层1个护理单元优化成2个护理单元,由多人间病房改造为2-3人间,同时对建筑、结构、供电、供水等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改造后新增床位50张;新建一栋地下1层地上6层建筑面积约0.38万平方米的门诊副楼;另拆除院内原旧防保楼和高压氧舱,建设一栋地下2层地上13层建筑面积为2.7万平方米的康复楼,新增床位200张 ; 准) 招标内容:广东省东莞市桥头公共医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包括:■(1)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含物探、测量、基坑支护设计),提供设计、施工所需岩土参数的岩土工程资料,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工程降水及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及施工现场配套服务等,其中包括收集已有资料、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量、物探、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办理勘察报告备案,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立项、审批和施工图审查方面等手续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东莞市桥头公共医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广东省东莞市桥头公共医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评标结束时间:2025-04-01 14:35:29
公告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广东省东莞市桥头公共医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建设地点:东莞市桥头镇
(3)招标人:东莞市桥头镇工程建设中心
(4)招标代理机构: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8.19 万平方米,不涉及改造建筑面积1.32 万平方米,涉及改扩建建筑面积6.87万平方米,具体为:原住院大楼改造面积 3.79 万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2603.41m2,建筑总高度为56.20m,改造床位500 张,主要改造内容为原来每层1个护理单元优化成 2 个护理单元,由多人间病房改造为 2-3 人间,同时对建筑、结构、供电、供水等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改造后新增床位50张;新建一栋地下 1 层地上 6 层建筑面积约 0.38万平方米的门诊副楼,建筑占地面积为540m2;另拆除院内原旧防保楼和高压氧舱,建设一栋地下2层地上13层建筑面积为 2.7 万平方米的康复楼,建筑占地面积为1800m2,新增床位200张。本项目完成后,医院增加床位 250 张。(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
(6)本次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服务期:设计80个日历天,勘察15个日历天(不包含相关的后续配合服务的周期,以及招标人及第三方审核的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时间),具体如下:
(1)方案设计及调整:自中标通知书签发后10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确定设计方案;
(2)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3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含工程设计概算书),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含工程设计概算书),并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计报批等手续;
(3)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3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收到详勘报告及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配合服务期:自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数字化审图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备注: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或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始计算,其中最终服务时间以招标人批准的中标人提供的进度计划为准,若项目建设滞后则本合同服务期顺延到合同所有内容进行完成为止。专题服务工作进度根据项目审批流程的进度要求自行控制,并服从招标人对进度要求的调整。
(7)项目投资金额:项目估算总投资34220.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403.9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14.82万元,预备费用1575.95万元,建设期利息1126.00万元(投资金额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广东省东莞市桥头公共医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包括:
■(1)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含物探、测量、基坑支护设计),提供设计、施工所需岩土参数的岩土工程资料,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工程降水及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及施工现场配套服务等,其中包括收集已有资料、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量、物探、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办理勘察报告备案,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立项、审批和施工图审查方面等手续。
■(2)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环境设计、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基坑支护设计(如有)、工程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状拆除工程、规划总平面、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室内外装饰装修(含室内精装修)、建筑智能化、消防、园林景观、绿色建筑、电梯、钢结构(如有)、幕墙(如有)、人防(附建式)、医疗工艺设计、海绵城市、泛光照明、标识系统、环境景观绿化及与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等专业设计。
■(3)本项目属于民用建筑项目设计,其绿色建筑等级为:一星级。
■(4)其他,负责勘察设计各阶段中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电子校核、规划报批等。中标人尚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
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基础资料和勘察设计任务书。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 9 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 3 人(按规定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 6 人专家于 2025年03月26日10:00时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产生。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附表。其中 专家四、专家七、专家九 为招标人专家代表, 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专家五、专家六、专家八 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出产生。
3、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 专家一 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4、各评委的签到情况
评委的签到情况详见附表。
三、开标记录
1、2025年03月26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8)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单位(含联合体单位)共9家,经系统辅助及人工审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共8家,不符合要求的共1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及资审结果表。 3、在线签到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有9家投标单位(含联合体单位)解密成功,0家投标单位(含联合体单位)未解密。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及人工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含联合体单位)共8家。 5、投标人提出异议情况:无。 6、招标人将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有效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评标程序。 7、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8、2025年03月27日09时00分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8)召开解密及打包评标数据会议。
9、按招标文件要求解密封存的电子投标文件后打包相关评标数据,并同步到交易系统。
10、解密及打包评标数据会议各方均无异议。
四、评标时间及地点
(1)评标时间: 2025年03月27日9:30时至 2025年03月27日16:20时。
(2)评标地点: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9)。
五、参加评标会议的部门及人员
东莞市桥头镇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人)
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东莞市东部公证处(公证单位)
评标委员会成员:详见第二条“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附表。
六、符合要求的推荐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名单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珑图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 | 东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3 | 深圳市鹏之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佳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4 | 中科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长勘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5 | 广东中创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鸿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6 | 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勘察测绘院(集团)有限公司 |
7 | 深圳市联合创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武汉市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8 | 广东广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宁波冶金勘察设计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
七、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技术标部分: 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标准时,因暗标编号:投标单位6,暗标编号:投标单位8这两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不符合技术部分编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商务标部分: 无。
价格标部分: 无。
评审情况详见附件。
八、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本项目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1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4.1.1 |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 | 技术部分编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
4.1.2 |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编制 | 商务部分编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投标报价 | 投标函附录或报价信封中填报的投标报价(或报价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且一致。 | ||
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提供的企业及人员资格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实质性改变。【资格预审项目适用条款】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
注:评标委员会无需对上述“评审因素”栏目内容中涉及有关企业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情况进行评审。
评标办法前附表2
条款号:4.2.1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标准(85分) | |||
序号 | 评审分项 | 分值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1 | 对本项目的了解及解读 | 5分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的了解详细、清晰及完整性,项目解读的清晰、合理及科学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2 | 总体勘察设计思路(构思) | 20分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勘察设计思路清晰、合理及科学性,兼顾经济效益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3 | 勘察设计进度安排及质量保证体系 | 20分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合理可行性,满足各阶段要求情况;进度、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且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4 | 对本项目勘察设计重点、难点的理解及合理化建议 | 20分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勘察设计的重点和难点的分析全面性,条理清晰性;对关键问题的建议合理性,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且措施得力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5 | 后续服务承诺 | 10分 | 评审内容:后续服务人员配备、经验丰富情况,设置现场服务点、配合工程变更、上会汇报等后续服务工作的措施合理、具体可行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6 | 投资控制 | 10分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投资控制内容清晰、完整及合理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7 | 技术部分 页数要求 | 不扣分或 扣5分 | 技术部分页数小于或等于150页不扣分;技术部分页数大于150页扣5分 |
注:
1、分数出现小数点时,可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2、上述“评审分项”各分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60%时,评标专家需详细填写该项得低分的充分理由,例如:该项目内容存在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与项目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
3、当用于团队招标时,技术标分值权重占总分权重一般不高于30%。
评标办法前附表3
条款号:4.2.2商务部分详细评审标准(15分)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企业信誉及获奖情况 | 4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获得奖项的: (1)获得省级(直辖市)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直辖市)或以上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2分。 (2)获得市级(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地级市)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分项最高得3分。 注:①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得奖项目不重复记分。④若属于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上述所属较高的计分标准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⑤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得分。 本项最高得4分。 |
2 | 企业类似业绩 | 6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承接过的勘察设计类似业绩: ①合同金额≥500万元人民币的,每项得 3 分; ②合同金额≥300万元人民币的,每项得2 分; 本项最高得 6分。 |
3 | 拟投入本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岗位人员情况 | 5分 | 项目总负责人: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作为勘察设计负责人负责过的勘察设计类业绩: ①合同金额≥500万元人民币的,每项得 2 分; ②合同金额≥300万元人民币的,每项得 1 分; 本项最高得5分。 |
4 | 价格评分 | Y= / | 价格标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 Yn=Y-|Gn-T|×100/T×H Yn:投标人价格得分; Gn:投标人投标报价; T:在有效投标文件中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到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平均值; □最低报价; H:扣分系数。当Gn>T时,H=2h;当Gn 本项得分最低不得低于0分。 |
1、设计类似业绩是指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勘察类似业绩是指建筑工程勘察业绩,同一项目含设计和勘察的按分别满足上述要求各计算一次类似设计业绩和勘察业绩。 2、类似业绩应提供合同文本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1个合同文本为1项业绩,按最高分项计算、不可重复计分(评分标准另有约定除外);合同文本应含: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勘察(设计)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甲、乙方单位签约人签名及单位公章等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该项目业绩。 3、价格评分在计算过程中产生小数均参与计算,仅结果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4、方案招标时,商务部分(不含价格评分)分值权重占总分权重不高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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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推荐定标候选人一览表
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审最终综合得分汇总及排名如下:
序号 | 投标人暗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 | 技术标部分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 | 商务标部分详细评审 | 价格部分详细评审 | 最终综合得分 | 名次 | 备注 |
1 | 投标单位1 | 深圳市联合创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武汉市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66.12 | 通过 | 9 | 0 | 7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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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单位2 | 深圳市鹏之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佳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68.75 | 通过 | 15 | 0 | 83.75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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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单位3 | 广东中创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鸿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72.92 | 通过 | 15 | 0 | 87.9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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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单位4 | 中科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长勘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66.08 | 通过 | 9 | 0 | 7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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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单位5 | 珑图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64.92 | 通过 | 15 | 0 | 7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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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单位6 | 东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否决投标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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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单位7 | 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勘察测绘院(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70.63 | 通过 | 15 | 0 | 85.6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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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单位8 | 广东广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宁波冶金勘察设计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 否决投标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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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结果依据本评标报告附件得出。
十、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 广东中创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鸿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2、 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勘察测绘院(集团)有限公司 ;
3、 深圳市鹏之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佳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4、 珑图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5、 深圳市联合创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武汉市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6、 中科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长勘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注:以上名单按投标文件的最终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
十一、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广东中创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鸿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勘察测绘院(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鹏之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佳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十二、澄清、说明、补正事项记要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十三、附件
附件详见各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