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国有资产(产业开发区)一期屋顶光伏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项目名称: 安乡县国有资产产业开发区一期屋顶光伏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规模: 招标范围除新建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完整的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外,还包括因建造光伏电站需要而对原有建、构筑物局部的拆除、还建、修复、防水补漏等
- 范围: 本项目采取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组件由招标方采购,拟将光伏组件安装在安乡县国有资产(产业开发区)各区域的建筑屋面、水池上空及空地上,共设计安装20823块590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2285.57kWp。主要电力和电气设备包括:光伏组件、直或交流汇流箱、逆变器、升压变压器、0.4kV开关柜、二次设备等设施;主要使用的材料有光伏组件支架、交直流电力电缆、电缆桥架等。合同内容包括太阳能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所有设备的二次搬运与保管、屋面清理工作、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本项目组件由招标方采购。并网接入工作所包含的一切费用属于投标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可再生能源质监站出具的并网批复及意见单(委托电力质监、与可再生能源质监相关单位签订咨询服务合同(如需))、接入方案编制及评审、接入施工图编制及评审、工程设备费用、用户侧或站端与调度运行间的通讯、继电保护设备费、设备检测费、并网验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等,其中配电柜、线缆、计量、通讯、控制部分选型必须满足国家电网相关标准,设备必须同建筑所有者内部配电设备相匹配、厂家一致或高于建筑所有者内部配电设备要求,关键元件需严格满足业主和建筑所有权者的要求。消防(包含报建、检测、验收)、防雷设计审核及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等所需办理的各种手续,由投标方以招标方的名义办理并承担费用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安乡县国有资产(产业开发区)一期屋顶光伏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安乡县国有资产(产业开发区)一期屋顶光伏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公示标题:安乡县国有资产(产业开发区)一期屋顶光伏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4-07-03 17:30:15
公示结束时间:2024-07-09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4-07-03 17:30:15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安乡县国有资产(产业开发区)一期屋顶光伏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
| 标段(包)名称 | 安乡县国有资产(产业开发区)一期屋顶光伏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
| 公示名称 | 安乡县国有资产(产业开发区)一期屋顶光伏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4年6月25日 9时30分 | |||||||
| 评标情况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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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914301001838609344 | 1 | 2689.109541万元 | 合格 | 正式开工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并网验收 |
资格情况:1.设计资质:电力行业甲级;2.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业绩情况:津市超安100MW渔光一体光伏项目EPC工程 |
唐述 |
资质资格:一级建造师 业绩:/ |
|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91350000611005994M | 2 | 2710.94933万元 | 合格 | 正式开工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并网验收 |
资格情况:1.设计资质:电力行业甲级;2.施工总承包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业绩情况:渤海石油装备屋顶5.59MWp光伏EPC工程 |
柯钦雨 |
资质资格:一级建造师 业绩:/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913401001489415362 | 3 | 2703.0089万元 | 合格 | 正式开工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并网验收 |
资格情况:1.设计资质:电力行业甲级;2.施工总承包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业绩情况:肥东县万林水库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田力 |
资质资格:一级建造师 业绩:/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9楼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37851065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 联系电话 | 020-37850890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31、32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03日17时3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09日00时00分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