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阳明镇翠竹、南堤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源市发布时间:2025-05-16来源: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项目名称: 和平县阳明镇翠竹南堤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 规模: 对和平县阳明镇南堤社区老旧小区、翠竹社区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南堤社区总计共131栋,涉及户数1153户以及103间国有商铺,总建筑面积98697.00平方米。翠竹社区总计共38栋,涉及户数378户以及12间国有商铺,总建筑面积40467.00平方米。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翠竹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南堤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南堤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工程。其中翠竹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南堤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包括建筑结构加固、楼梯和公共空间更新改造、建筑外立面改造、屋面整修等四大块内容。其中建筑结构加固包含既有建筑结构改造与加固等工程;楼梯和公共空间更新改造包含清理楼道、楼道构件修整、楼道照明灯更换、楼梯及公共走道空间内部装饰更新等工程;建筑外立面改造包含建筑外饰面更新、建筑外门窗更换等工程;屋面整修包含防雷排查整治、防水改造、屋面形式改造、水管更换总长度(DN110)等工程。南堤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工程包括基础设施改造、小区环境整治等内容
  • 范围: 本项目工程的方案设计及优化调整,所有保障和满足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所有工程的初步设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初步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和平县阳明镇翠竹、南堤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标段(包)名称:和平县阳明镇翠竹、南堤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公示标题:和平县阳明镇翠竹、南堤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05-16 15:24:36

公示结束时间:2025-05-19 23:59:59

公示发布时间:2025-05-16 15:24:36

公告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

投资项目代码

2503-441624-04-01-690644

投资项目名称

和平县阳明镇翠竹、南堤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和平县阳明镇翠竹、南堤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标段(包)名称

和平县阳明镇翠竹、南堤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公示名称

和平县阳明镇翠竹、南堤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 25年5月16日

评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商务 技术标得分 73.20 ,投标 报价得分 19.93 ,综合得分 93.13

第二中标候选人: 商务 技术标得分 34.80 ,投标 报价得分 19.90 ,综合得分 54.70

第三中标候选人: 商务 技术标得分 29.20 ,投标 报价得分 19.93 ,综合得分 49.13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1726400.88

质量 承诺

各阶段的设计工作的服务深度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达到合格。

工期 (交货期)

总工期 30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江海峰

资质资格

20154402281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完全符合

业绩情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顺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1747120.5 0

质量 承诺

各阶段的设计工作的服务深度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达到合格。

工期 (交货期)

总工期 30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陈晗

资质资格

20211106364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完全符合

业绩情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同创鸿源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1744311.06

质量 承诺

各阶段的设计工作的服务深度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达到合格。

工期 (交货期)

总工期 30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贺小芳

资质资格

20135300510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完全符合

业绩情况

/

异议受理部门

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

和平县滨河东路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

0762-5610920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62-5610913

联系地址

和平县滨河东路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开始时间

2025 5 17

公示结束日期

2025 5 19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 5 5 16

相关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和平县阳明镇翠竹、南堤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rar (脱敏)评标报告.rar 脱敏(第2候选人)顺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rar 脱敏(第3候选人)同创鸿源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rar 脱敏(第1候选人)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