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湖南宜章志存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 项目名称: 广州发展湖南宜章志存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 规模: 招标范围除新建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完整的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外,还包括因建造光伏电站需要而对原有建、构筑物局部的拆除、还建、修复、防水补漏等
- 范围: 本项目采取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组件由招标方采购,拟将光伏组件安装在湖南宜章志存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建筑屋顶及新建车棚上,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7499.34kWp。主要电力和电气设备包括:光伏组件、直流或交流汇流箱、逆变器、开关柜、二次设备、车棚等设施;主要使用的材料有光伏组件支架、交直流电力电缆、电缆桥架等。合同内容包括太阳能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所有设备的二次搬运与保管、房屋加固、屋面除锈翻新、屋面清理工作、地面硬化、种绿植、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本项目组件由招标方采购。并网接入工作所包含的一切费用属于投标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可再生能源质监站出具的并网批复及意见单(委托电力质监、与可再生能源质监相关单位签订咨询服务合同(如需))、接入方案编制及评审、接入施工图编制及评审、工程设备费用、用户侧或站端与调度运行间的通讯、继电保护设备费、设备检测费、并网验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等,其中配电柜、线缆、计量、通讯、控制部分选型必须满足国家电网相关标准,设备必须同建筑所有者内部配电设备相匹配、厂家一致或高于建筑所有者内部配电设备要求,关键元件需严格满足业主和建筑所有权者的要求。消防(包含报建、检测、验收)、防雷设计审核及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等所需办理的各种手续,由投标方以招标方的名义办理并承担费用。招标范围除新建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完整的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外,还包括因建造光伏电站需要而对原有建、构筑物局部的拆除、还建、修复、防水补漏等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发展湖南宜章志存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广州发展湖南宜章志存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公示标题:广州发展湖南宜章志存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03-28 18:00:34
公示结束时间:2025-04-01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5-03-28 18:00:34
公告内容
html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发展湖南宜章志存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JG2025-0854]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03-28 18:00 至 2025-04-01 00:00止),具体如下:
|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湘潭水利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河南省金鹰电力勘测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湖南鸿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湖南龙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泽圣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价(万元) | 1593.695315 | 1607.71481 | 1604.63705 |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编号 | 吴夏/一级注册建造师/湘1432017201874394 | 常东圳/一级注册建造师/湘1432023202404007 | 黄思思/一级注册建造师/湘1432015201514842 |
| 资质能力条件 | 设计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设计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施工资质: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贰级 |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工期 | 2025年4月30日 | 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并网并取得全容量并网意见单,正式开工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全容量并网发电 | 3个月 |
| 业绩情况 | 主办方业绩:杭州松下家用电器有限公司1389.3KWPX1#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成员方业绩:华能巢湖分布式光伏一期(14.004MWp)EPC项目 | 湖南长沙大河西农产品物流中心综合智慧能源项目EPC总承包工程(5.4MWp) | 主办方业绩:湖南普鑫智慧冷链物流园园A栋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建设工程;成员方业绩:广西田东中兴恒联投资有限公司1597.33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 质量目标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或优于招标质量标准要求 | 优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陈工
- 联系电话:020-87571846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9楼
-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 联系电话:020-37850890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28-30楼
- 招标人名称: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日期:2025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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