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夏茅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开区安置地块项目(AB2508015安置地块)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6-03-06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夏茅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开区安置地块项目AB2508015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夏茅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开区安置地块项目(AB2508015安置地块)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广州市白云区夏茅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开区安置地块项目

标段(包)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夏茅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开区安置地块项目(AB2508015安置地块)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公示标题:广州市白云区夏茅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开区安置地块项目(AB2508015安置地块)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6-03-07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3-10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6-03-06 18:41:48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505-440111-17-01-695251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夏茅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开区安置地块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夏茅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开区安置地块项目(AB2508015安置地块)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夏茅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开区安置地块项目(AB2508015安置地块)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公示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夏茅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开区安置地块项目(AB2508015安置地块)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03-05 10:30:00
评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主)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成)广东中煤江南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成)中建五局第三建设(广州)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56859.16万元,总分:93.32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主)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56675.47万元,总分:81.38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主)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57076.25万元,总分:78.84分。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候选人资格情况 候选人业绩情况 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主)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成)广东中煤江南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成)中建五局第三建设(广州)有限公司 91610000220521254B 1 568591600.00元 勘察设计部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强制性标准及勘察、设计任务书等的要求。 施工部分:满足相关技术标准规定合格的基础上,经过对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建筑节能、观感质量以及工程资料的综合评价,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 50375-2016)规定的优良标准。水、电、燃气、通信及其他专业工程等通过专业部门验收,达到正常使用为质量合格标准。(若有新规范标准按新的执行)。 660个日历天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伏亚军 一级建造师/陕1612018201900476 /
2 (主)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14401011904321294 2 566754700.00元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要求 计划工期:660个日历天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贾杰 一级建造师/粤1372020202203065 /
3 (主)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1610000220522345A 3 570762500.00元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要求 660个日历天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何锐根 一级建造师/陕1612024202405320 /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白云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C座10楼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20-31212274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20-86212546,020-86210407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白云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二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3-07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3-10 00:00: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相关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